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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城镇基准地价确定及公布办法将出台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6 月21 日 | 文章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今天(20日)从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获悉,发改委与国土资源部此前已经提出了规范城镇基准地价确定及公布的意见,并上报了国务院。待国务院批准后,将下发《城镇基准地价确定及公布办法》。

基准地价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是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的重要杠杆,也是政府制定地价政策的重要依据。但是目前我国各地的基准地价价格内涵不清,各地差异较大。

为完善基准地价确定及公布制度,国家发改委在其2006年价格工作要点中规定:要积极推进城市基准地价确定及公布工作,以推动建立规范的基准地价确定公布制度和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制度。

另外,自去年7月开始,我国房地产价格统计范围扩大到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改为按月编制,房地产价格指数由国家发改委和统计局逐月向社会公布,各地房地产价格指数由当地统计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布。

此举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房价信息数出多门、覆盖面小、时间滞后的问题,提高了房地产价格统计的时效性和代表性,为引导社会预期和政府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发改委称,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价格统计和发布口径,研究完善指标选取的计算方法,为市场和政府决策提供服务。(记者迟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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