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日本陆上自卫队赴伊主力部队在北海道旭川基地举行出发仪式。继日本航空自卫队先遣队于2003年12月远赴巴格达之后,一批又一批的日本自卫队开始飞往伊拉克。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军事力量的崛起,日本的“专守防卫”战略越来越不成样子———从1995年制定新“防卫计划大纲”到1996年出台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再到前不久颁布与“有事法制”相关的3项法律,日本实际上已将行使武力的时机从“遭敌入侵后”提前到“受敌威胁时”,甚至“先发制人”;这还不算,其自卫队的作战区域也由“国土”扩展到“周边”,再由“周边”扩展到更远的区域。
这些本是尽人皆知的事情,不劳笔者赘述。这里要说的是,就在航空自卫队 “出征”当天,由日本前国会女议员以及文化女性组成的妇女组织强烈要求立即停止向伊派兵,称“日本派兵伊拉克违反日本和平宪法,必须立即中止”;1月2 8日,日本防卫厅原政务次官箕轮登向日本札幌地方法院提出诉讼,状告日本政府向伊拉克派兵违宪,对法律解释更是“随心所欲”。
周边国家的不满和日本民众的抗议似乎很难改变日本政府的决定。1月31日凌晨,日本执政的自民党、公明党无视所有在野党的强烈反对,在众议院强行通过了追认政府向伊拉克派遣自卫队合法的议案。在野的民主党、共产党、社民党为了表示抗议而拒绝出席。一直反对政府向伊拉克派兵的自民党原干事长古贺诚气愤地说,日本“如此向右是不行的”。
据悉,日本还将继续扩大对周边“有事”的解释:只要为保卫日本而在公海上展开活动的美军遭到攻击,就认定是周边“有事”,自卫队就可以对攻击者发起反击。
人们有理由怀疑,在日本航空自卫队队员们挥手告别亲人的同时,日本政府是否也在一步步地告别保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和平宪法呢?(刘化迪)
中国国防报 2004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