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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修宪报告保留宪法第9条 明确自卫队法律地位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4 月17 日 | 文章来源:中新网

据日本《朝日新闻》报道,日本众议院宪法研究委员会15日通过了该委员会关于日本宪法修改的最终报告,这份历时五年才宣告完成的报告建议修宪时仍保留和平宪法第九条,但同时要求明确自卫队的法律地位。

日本参议院的一个委员会20日也将对这份报告进行表决,如果获得通过将标志着日本关于修宪问题的国会辩论宣告结束。

日本众议院宪法研究委员会成员表示,他们并不想推动修改使日本放弃战争权的宪法第九条。但是,委员会的多数成员要求增加新的说明,清楚的阐明自卫队的法律地位及日本的自卫权力。

、报告称,宪法研究委员会成员在两个问题分歧很大:一是新宪法是否应该对日本的集体自卫权做出明确解释;二是是否应该对日本参与国际合作行动,包括派自卫队人员前往海外,做出新的规定。

日本众议院宪法研究委员会的报告称,委员会多数成员认为,宪法第九条中关于放弃战争的内容可以保留,但其它内容需要进行修改,如允许在行使自卫权时最低限度的使用武力,明确阐明集体自卫权及自卫队的地位作用。

众议院多数委员会成员“不反对”对宪法中关于自卫权和自卫队的内容进行修改。

日本国会的下一步是准备立法,组织全体国民举行对宪法修正的公投。(章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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