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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排查新建石化项目 约290亿项目被查处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2 月7 日 |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7日电 环保总局将从7日起对 127个分布在江河湖海沿岸、人口稠密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附近的投资约4500亿元重点化工石化类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对11家布设在江河水边的问题严重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 10个投资约290亿元的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进行查处。

“反思近期的环境事故,已不仅仅是某个企业是否有过失的问题,而是我国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不平衡的整体问题。”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将取代个体的污染,成为我国环境安全的头号威胁。

据了解,这127个重点排查的项目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总额近4500亿元,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化工石化集中工业园区、基地和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将针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重新制定、完善、落实环境风险评价管理的有关措施。对布设在江河岸边的河北省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 11家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还分别对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提出具体要求,责成相关各省环保部门立即下达限期整改任务,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方案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审定后实施。对 10个投资约290亿元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进行查处,其中要求河南汝阳县富达金属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氧化钼加工等4个项目实施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责令停止其试生产;要求广湛高速公路阳江至茂名段工程等6个项目实施 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进一步处罚。

环保总局表示,要用制度从源头上防范环境风险。全力推进规划环评,对新建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与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其结论要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主要依据之一;在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时,凡是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与事故防范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化工石化集中工业园区、基地和项目,开展环境风险后评价。(记者 顾瑞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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