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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下午,国台办副主任王在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并不表示我们的对台方针和政策有重大的调整和变化,也不存在对台的态度趋向强硬。
王在希说,《反分裂国家法》充分体现了我们解决台湾问题的一贯的和平努力的诚意,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坚定反对“台独”的意志。这部法律是把我们二十多年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发展两岸关系的“八项主张”,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很多重要讲话,把我们对台的大政方针用立法的形式转化为法律,从而也使我们坚定地反对“台独”分裂的立场上升为国家的意志。
一同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高铭暄指出,《反分裂国家法》把党和国家历来的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通过立法的程序,当然,这个立法程序不仅仅是这次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会议之前经过了很多的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然后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审议后做了修改,拿出一个草案,再拿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来审议。在审议当中又做了必要的修改,最后形成这部法律。
高铭暄说,这样一部法律,从本身来讲、内容来讲、立法宗旨来讲,就关于台湾问题有关性质的论断,关于如何坚持和平统一、稳定两岸关系,如何发展两岸关系等等,都是我们党的方针政策已经有的,只不过现在把它具体化、条文化,用法律的形式表达出来。关于非和平的方式,党和国家的领导人过去已经讲过,并不是这次新提出来的。
高铭暄强调,这部法律除了合法程序通过以外,内容都是合情合理的。所以,不能说这部法律的通过是什么立场的改变,是采取更强硬的态度,当然,法律是有强制力的,同方针政策不同的地方是这样的,法律一旦制定,就应该遵守,不能说可以遵守、可以不遵守。所以,由于它是合法、合情、合理,说理很充分,道理也讲得很清楚,我想会越来越多地获得人们的支持和理解。
2005年3月15日下午4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王在希就《反分裂国家法》回答记者提问。出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全国台湾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许世铨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高铭暄。新闻发布会由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杨扬主持。
中国网200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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