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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实施《畜牧法》保障与规范畜牧业经营发展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6 月26 日 | 文章来源:中新社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五日电(记者 尹丹丹)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即将施行,在中国农业总产值和农民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中已占重要地位的畜牧业,其行业发展和生产经营将由此受到法律的保障与规范。

该畜牧法于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将于今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中国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今天在此间表示,该法是保障中国畜牧业发展的根本大法,是中国畜牧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据悉,中国畜牧业产值已逾一点三万亿元人民币,占农业总产值的百分之三十五。农民人均来自畜牧业的收入超过六百元,约占农民家庭经营现金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在一些畜牧业发达地区,畜牧业现金收入更占到农民现金收入的一半左右。去年,与畜牧业生产密切相关的饲料工业、畜产品加工、兽药等产业的产值超过八千亿元。

不过,近年畜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如:畜禽遗传资源缺乏严格的保护制度,假劣种畜禽坑农害农事件经常发生,动物疫病风险加大,畜牧业生产方式依然落后,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依然存在等。

张宝文表示,畜牧法确立了畜牧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为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据介绍,该法规定了一系列对畜牧业的扶持措施,如: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方面,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扶持畜禽养殖生产方面,规定“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财政预算内安排支持畜牧业发展的良种补贴、贴息补助等资金,并鼓励有关金融机构通过提供贷款、保险服务等形式,支持畜禽养殖者购买优良畜禽、繁育良种、改善生产设施、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效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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