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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质监处长因打假遭错判受贿两年后获自由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7 月14 日 | 文章来源:江南时报

昨日,涉嫌受贿8万元的原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处长尤鹿林被无罪释放。这名曾被称为“打假儒将”的质检局干部遭受了两年的牢狱之苦。恰好也是在两年前的这一天,尤鹿林被检察机关传唤。一审前后,尤鹿林一直拒绝承认自己受贿,他背负的刑期也从初审时的7年半降至再审时的3年。然而自持清白的尤鹿林仍坚决表示上诉。在长达16页的上诉书中,尤鹿林提出了一系列的质疑。昨日,这些疑问似乎有了圆满的答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因尤鹿林受贿一事证据不足作出终审判决。由此,尤鹿林也成为了苏州市首例被判无罪的“受贿干部”。

2004年7月13日,时任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处长的尤鹿林因涉嫌受贿犯罪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被苏州市沧浪区检察院传唤。5天后,即被刑事拘留,半个月后被逮捕。而就在5年前,尤鹿林还曾被江苏当地媒体冠名“打假儒将”的美誉。

尤鹿林之所以被逮捕,缘于2000年下半年的一次打假事件。

当年,苏州质监局稽查支队接到线人举报,说常熟有名李建国的烟贩,销售假香烟,数量很大。9月30日,支队联合常熟质监局稽查大队、苏州烟草局、吴县技监局、苏州武警中队、常熟公安等部门去常熟联合执法。执法当晚,办案人员就从李建国家里和其邻居处查到各类假烟100多箱(价值人民币100多万元)和现金12.3万元。

事隔四年,有人向苏州沧浪区检察院举报,尤鹿林在此次打假过程中,有受贿情节。由此,沧浪区检察院开始介入调查。

由于在被羁押期间,尤鹿林曾有“交代”受贿行为的情节,加之几名证人证词彼此一致。20005年5月17日,苏州市沧浪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尤鹿林受贿8万余元事实成立,判决尤鹿林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

对此判决,尤鹿林表示上诉。

从“有罪判刑”到“无罪释放”尤鹿林案的种种疑问几乎在同一时刻迸发出来。这起一波三折的“受贿案”并不那么简单。对于此案,本报记者将进一步挖掘背后的真相。详细情况请关注明日本报法治周刊。(本报记者 赵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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