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帮海外华人“讨债” 被执行人当场还款85万

近日,市一中院执结一起因海外华人归国创业引发的案件,赢得了当事人及海外华人的赞誉。

美国杰富利集团总裁、中国海外联谊会董事黄惠珍女士是旅美华人,1995年11月,黄女士与北京智慧园俱乐部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书,后因合作出现问题,智慧园公司与黄女士签订了终止合作办学协议。按照双方约定,智慧园公司应返还黄女士本金、利息以及各种损失共计40万美元,但智慧园公司始终未还款。黄女士遂将其诉上法庭,市一中院审理后判决智慧园公司返还黄女士40万美元。判决生效后,智慧园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黄女士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的执行可谓一波三折,先是法官经多方查证,但均未找到被执行人智慧园公司的财务现金账号。法院随即查封了智慧园公司的房产,但在处理该房产时又突生变故,该处房地产由于房屋产权手续不全,无法进行拍卖等变现处理。为尽快给黄女士追回欠款,市一中院执行人员又积极寻找其他线索,终于查到被执行人智慧园公司在北京某研修学院拥有部分股权,执行人员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冻结了该研修学院的部分学费。在法院强制力的震慑下,被执行人当时还款人民币85万余元,并签订了还款保证书,分三次将全部欠款还清。 (记者 赵中鹏 通讯员 郭京霞)

《北京晨报》200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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