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落实行政许可法的重要一步

新闻主体:据本报报道,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7月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将于本月中旬挂牌。与此同时,北京市正着手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及措施。

北京市在《行政许可法》实施的开始,就把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可以说抓住了《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体现了一种求真务实的良好工作作风,对《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过去,由于行政机关的各项行政许可难以得到法律的有效规范,致使行政机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等各种违法行政行为大量存在。《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予以“取缔”,势必会触动行政机关的各种利益,因此《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后,客观上存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自觉或不自觉地抵触或违背法律规定的可能,给《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带来这样或那样的阻碍。如果这些阻碍没有清醒的估计和高度的重视,势必会使《行政许可法》的权威性受到削弱,导致《行政许可法》在实际贯彻执行过程中变形、走样。

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无疑是消除《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这些阻碍的有效办法。实践经验证明,责任追究制度的有无、责任追究力度的大小,往往是决定一部法规或一项制度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因素。违法不究必然导致执法不严或违法执法,缺乏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的法规或制度往往没有足够的权威性,有的甚至会流于形式。

但是,如果仅有责任追究制度,而缺乏相应的责任追究机构的话,那么这种责任追究制度本身的落实就会很成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建立诸如“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这样的机构十分必要,这种机构的建立为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提供了一个具体的工作平台,将为落实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进而落实《行政许可法》提供有力的保障。

因此可以这样认为,“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在本月中旬的挂牌,将成为北京市在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之后,紧随其后迈出的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的第一步,也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重要一步。(林平顺) 

《京华时报》 200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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