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到市商务局办理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人均可以不交费。记者昨天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截止到昨天,市商务局已经取消16项行政许可事项,原由本市设定的市商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取消。
昨天,市商务局对外宣布,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市商务局已将由原来的市商委和市外经贸委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取消。此外,市商务局目前通过政府网站开始对社会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行政许可(审批)内容,并明确表示,办理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均不予收费。(李格)
《北京晨报》 2004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