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交警蒋定军的执法艺术 
张莉萍

先敬礼后说理

蒋定军是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湖大队二中队民警。蒋定军在一线的交通管理工作中,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始终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做工作,尽职尽责,廉洁奉公,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从警四年,纠正各类违章(违法)行为近三万起,无一起属实或基本属实的群众投诉,赢得了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赞誉,他本人也荣立个人一等功和三等功各一次,受到嘉奖二次,并先后被评为“杭州市市直机关十佳公务员”、“全省优秀人民警察”、“杭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市区道路建设两年大会战先进个人”,连续三年被支队评为优秀公务员,多次被评为“岗位标兵”和“爱民标兵”。

记者随“连线浙江公安”——全国重点网络媒体采访团一行采访杭州市公安局时,见到了蒋定军本人,并听取了交警支队代表关于蒋定军的事迹报告。

始终笑脸相迎

蒋定军在执法活动中,始终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工作,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交警的岗位在路面,其职责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蒋定军怀着对交警岗位的无限热爱,不仅一心扑在工作上,时刻挂念自己的工作,而且善于学习促进自身业务水平与专业技能的提升,并且积极探索交警执法的艺术。

一丝不苟指挥交通

 蒋定军执法规范,办事公正。他平时注意学习法律法规,把常用的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牢记于心,当群众违章(违法)时,不仅能够立即指出其违章(违法)行为的性质,还能够准确指出其所违反法律法规的第几条第几款,使群众心服口服,从而增强其服从管理的自觉性。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同时一系列的下位法也相继施行,蒋定军一方面认真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及与同事交流探讨,一方面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在短时间内迅速掌握了这些法律法规的精神,并熟练运用到实际执法当中。在新法颁布的第一个月,蒋定军就处罚违法行为75起,件件符合实体和程序规定。在具体工作中,蒋定军尊重每一个管理对象,不以“管理者自居”,在纠正违章(违法)行为时,既明确告知违章(违法)者其行为违反的法律条款,又认真听取违章(违法)者的申辩,从违章(违法)行为与当事人安全利益关系、违章(违法)的具体原因等角度出发,告知其利害关系,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

“连线浙江公安”采访团的记者们还专程前往蒋定军所在的松木场岗,亲眼目睹了蒋定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规范文明的执勤风范。蒋定军在具体工作中,十分注重自己身为交警应有的形象。无论站岗还是巡逻,始终警容严整,通过身体语言,给管理对象一种规范、认真、严肃的执法印象。记者们看到,蒋定军在执法过程中,脸上始终保持着微笑。蒋定军认为,面带微笑上前纠正违章(违法)行为时,可以减轻群众的拘束感和紧张感;处理违章(违法)过程中,可以缓解群众的对立情绪。

松木场岗的女民警 

松木场岗位于杭州市下城区闹市繁华地带,交通流量较大,行人车辆较多,记者在路口处暗自观察蒋定军站岗工作,深刻体会到交警工作之辛劳,同时也深感蒋定军执法艺术之精湛。只见“秋老虎”发威的烈日下,蒋定军早已大汗淋漓,湿透衣衫,但却依然以干脆、历练、优美的手势规范地指挥着车辆行驶、暂停、拐弯或者慢行。处理违章(违法)行为前,他总是很有彬彬有礼地先给违章(违法)者一个标准的敬礼,既体现了执法文明,又进一步强化了违章(违法)者对民警规范、认真、严肃的执法印象。处理违章(违法)行为过程中无论对方态度如何,他都微笑着以规范的程序和礼貌的用语,清楚、明确地告知违章(违法)行为的性质、违反的具体法律条款、应受的处罚、享有的权力,并认真听取对方的陈述和申辩,并给予适当解释。

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在随同蒋定军站岗短短不足半小时的时间内,记者深刻感悟到蒋定军执法艺术的真谛在于推行的是一种人性化的执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尊重违章(违法)当事人的人权与尊严,以理服人的同时,以礼相待,蒋定军的言语、动作、态度、程序等处处透着一丝人情味,而正是这一丝人情味更容易取得当事人的配合与支持,从而增强了执法的效果。(张莉萍) 

中国网 200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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