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法院开展的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中,全市法院已受理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犯罪案件41件,审结38件,惩处了55名被告人和2家被告单位。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48人,共处罚金人民币155万余元。(青年报/高远 王骞)
新华网上海频道 200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