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启元委员:农民负担的原因和解决对策  

     目前,减轻农民负担是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和当务之急。2001年6月至9月,我们通过对农民减负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强烈地感到:农民负担过重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各级党政领导务必想千方、设百计加以解决。

    农民负担过重的状况及原因

    (一)县、乡、村干部谈农民负担过重的原因

    1.实行分税制后,县级财政收入减少,为了维持工作的正常开展,必然加重农民负担。以关中某县为例,全县共有四十多个国有企业,县属企业十几个,市属企业一个,其余均为部、省属企业。几个大税种的收入情况是:消费税全部由上级财政拿走,增值税中仅市属企业和县属企业的25%归县上,部省属企业的增值税县财政见不到一分钱。而十几个县属企业均为经济总量小、粗加工、小作坊式的企业,其生存都难以保障,税收总量逐年下降。属于县级财政收入的几个小税种,又不断成为国家政策规定减免的税种。所有这些,导致了县级财政收入不旺。

    2.国家不断出台增支政策,支出逐年增多,是加重农民负担的又一原因。近几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改革政策,如国企职工下岗和社会保障金、住房改革、医疗改革、给干部职工增加工资,都由县财政承担。所有这些增支政策,在分税制实行时没有给县财政盘子考虑预留,增支的速度和比率远远高于县财政收入的速度和比率,使本已相当脆弱的县级财政雪上加霜,不堪重负。

    3.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后,县属企业贷款难,县、乡政府贷款难,县级经济发展更困难,缺乏必要资金保运转。县、乡“分灶吃饭”必然加重农民负担。信贷终身追究责任制和县级银行信贷权力的上交,使经济效益相对较差的企业贷款更难。即使有一个比较可靠的好项目,因信誉度差,也难以贷到款项。经济落后县绝大部分县属企业均属此种状况。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企业不断地靠变卖财产、地皮维持简单的再生产,使得县域经济扩张无力,税收减少,下岗人员增多,负担加重。

     调查的乡镇中,乡镇公务员工资及办公费,乡镇学校教师工资及办公费,村干部工资及办公费,乡、村学校修缮费用均需由农民的农税、农特产税、“三提五统”承担。

    4.不断增多的垂直管理和事权上交,使县级财政陆续被蚕食。分税制后相继垂直的部门有地税、工商、烟草、盐务、医药、技术监督、养老保障等。加上以前垂直的部门,用县级领导的话讲:有权的、有钱的、工作好干的部门都和上面垂直了,权力上收了,收费上交了;有负担的、有麻烦的、工作难干的部门留在了地方,现在由地方管理的只剩下了卫生、教育和信访。这些陆续垂直的部门,过去归属地方管理时,其收费除自包工资、办公经费之外,每年还能上交县财政几十万元乃至百余万元。

    事权上交同样如此。专项预算费中的排污费、水资源管理费、教育附加费,过去无论哪级企业,都要向地方交纳或由上级退还地方。而现在,排污费被上收或者不交纳了,水资源管理费仅仅部分返还,而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又要由地方承担。仅专项预算的事权上交,又使县级财政减少收入百余万元,大的县、市该项损失更大。由此带来的后果是环境无人治理、保护,厂矿周边的农民不断上访,甚至拒交农业税、农特产税及“三提五统”。

    5.教育负担是农民负担过重的最大原因。各县都实行县级和乡镇两级财政,各自对教育投入的责任范围是:城区内中小学及高中的所有负担由县财政承担。乡镇初中的校舍维修及全乡镇所有学校的教师工资由乡镇财政承担。乡镇各小学的校舍维修由学生来源村(一村或多村)承担。有些县的乡镇只承担公办教师工资,非公办人员工资由学校所在村承担。县、村对教育的支出状况:从全县范围讲教育支出占到县、乡两级财政实收入的2/3弱;乡镇教育支出仅人头费占到乡镇预算收入(实际只能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指标的50%左右)的2/3或稍强,村组织的教育支出难以统计,原因是村组织承担或不承担教师工资因县而异。

    (二)县、乡、村及农民负债沉重

    某个费改税试点县负债情况(截止2000年10月底)如下:县级财政赤字2100余万元;各项负债累计9766万元,共计11866万元。该县共有21个乡镇,其中18个乡镇程度不同地存在债务问题,各项负债2858.6万元,累计欠发工资1526万元,两项共计4384.6万元。

    某税费改革试点村的情况是:2000年 10月底以前该村组织累计负债17.5万元,费改税之后归村组织支配的各项收入测算为34324元,而目前该村除公办教师(乡镇财政承担)外,非公办人员(民办教师、工勤人员)工资和经费实支52000余元。即使清退和压缩人员,仍需工资及经费37920元(不含校舍维修),村上的全部收入仅支付教育开支还缺少3596元。如果加上精减压缩后的村干部工资和办公经费,该村收支相抵每年缺口达48556元。

    农户家庭负债情况(截止200年6月底):清涧县60户国家调查户,50户不同程度的存在债务,占调查户的83.3%,共欠债283140元,户均欠债4794元,人均欠债1035元,欠债最多的农户欠债22800元,人均4460元,欠债最少的农户欠债500元,人均100元。调查资料反映,人均债务远远超过了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多数农户已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靠借贷款来维持生产生活,过着寅吃卯粮的日子。

    (三)农民抗税现象日渐普遍

    过去拒交税费在一个乡镇仅仅是个别农户。从90年代中后期开始,此风愈刮愈烈,发展到整个村民小组、整个行政村全体拒交。其拒交的理由不仅仅是因为负担加重,诸如厂矿企业污染了环境、个人承包土地没有划够、和干部之间的矛盾问题、邻里之间的地界纠纷等都成为拒交的理由。拒交户最少的一个乡的5%~6%的农户拒交,其它各乡镇拒交的农户占到了10%以上,拒交户最多的一个乡占到了农户数的40%~50%,时间最长的连续5年拒交。最典型的一个乡,辖11个行政村,户户拒交的有9个村民小组,其余的还有部分或个别农户拒交。

    减轻农民负担的对策及建议

    (一)中央应出台财政倾斜政策

    从陕西省县域经济的实际情况看,国有大中型企业对所在县的财政贡献基本没有或很少(企业的各种税收被县以上各级财政拿走),而县属的地方国有企业、街道集体企业也大多存在生存困难问题,非公有制经济又没能及时发展起来,因此县乡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县乡财政没有新财源,只能靠转嫁负担来弥补县乡公共开支的不足。当前,靠县域经济的发展来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县乡财政重负还是一个“远水”问题。实行分税制后,中央财政得到了充实,尤其是近几年中央财力每年递增近千亿元,2001年中央财政已突破万亿大关,已具备了在一定程度上办大事的实力。及时调整农村政策,是农民减负和缓解县、乡、村财政重负的唯一途径。具体建议:

    1.九年义务教育由中央全额承担,高中阶段教育由地方承担。考虑到这一块数额较大,在农村费改税中,建议留足重新定编后的乡镇费用和村级费用,其余上解中央财政。中央财政若承受不起,可考虑仅发放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员工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津贴(基础工资)和10%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补贴,其它津贴由地方承担。

    2.建议由中央财政从县域内的中央、省、市、县各级企业收取的增值税中,按照5%、10%、15%的比例依次返还东部、中部、西部省区企业所在县,全额上解的消费税也依照上述比例返还上解县,用于补偿九年义务教育经费的缺口;或者由中央财政每年拿出相当资金,按西部省区全额补差、中部省区多额补差、东部省区少额补差的原则增加财政转移支付,作为九年义务教育专项开支。

    (二)完善司法程序,解决农民抗税问题

    乡镇领导反映,目前上级有给农民减负的政策,而缺少制约农户抗税的法规。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建立有关法规,解决部分农民抗税问题。

     中国网 200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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