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从智委员:关注改革中的弱势群体  

    改革中的弱势群体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转型而分化和显现出来的一个特殊群体,它与传统意义上因自身生理、自然、灾难、家庭等原因形成的社会弱势群体不同,是由于失去发展机遇和客观条件,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权益维护、竞争能力等方面处于困难和不利境地的劳动者。这个群体主要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素质人员,非公有制企业中部分妇女、中老年人,城市待业青年、打工者和农村贫困农民。

    一、改革中的弱势群体形成原因。改革中的弱势群体产生的外部原因是社会主义改革的不断深化引发的社会转型。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搞的是平均主义,广就业低报酬,劳动生产率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重大调整,利益集团主体的多元化,严重冲击着习惯于计划体制的劳动者。技术落后、经营不良的企业在竞争中败北,破产倒闭;传统产业部门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相对萎缩;强化管理,提高效率使大批隐性失业者从企业分流;技术进步使一些年大体弱,素质低下的职工被分离;停止农副产品统一收购,使许多长期依赖国家变现而不懂市场的农民出现卖难;城市下岗职工争饭碗,把一部分进城打工的农民又挤出城外,等等。这种权力和利益的再调整使得一批劳动者丢掉工作岗位,失去或减少了收入来源。这是改革所应付出的必要代价,没有这个痛苦的过程,就不会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是这个改革的副产品也是必须正视的社会现实。

    就内在原因说,改革中的弱势群体大多数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单一、身体较弱、观念守旧,缺乏与时俱进的思想和能力,其中也不乏一些正派老实的劳动者。但是他们自身存在的种种不足一定程度上也是“文革”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不能全由他们自己来承担改革的成本。所以关心和救助这些弱势群体不仅是党和政府责无旁贷的任务,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需要。

    二、改革中的弱势群体状况。改革中的弱势群体主要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者,“九五”期间全国登记失业率为3.1%,2000年底累计达到2100万。其中当年国企下岗职工657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95万。实际上失去工作的人远远大于这个数字。另外农村剩余劳动力每年还有3000万人左右。未来几年又是我国劳动力供给高峰,加上加入世贸组织的冲击,有的学者估计失业率要高达20%左右。他们目前的状况:

    一是经济收入低,生活较艰难。城镇下岗职工一般月收入就是二三百元,有些特困行业由于拿不出应负担的1/3,许多职工收入甚至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农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许多农民吃饭不成问题,但花钱相当困难,粮食卖不了,卖了也赔钱,不但消费上不去,连生产投资也无能为力。大约有6%以上农户人均每月收入不足100元。

    二是社会地位下降,维权困难。在民主权利、人格尊严、劳资纠纷调解中这部分人大多数处于不利境地。下岗失业人员求职中,往往被迫签订不合理内容;工作中劳保福利、人格尊严常常受到侵犯;有些农民急着用钱只得降价出售农副产品;遇有经济或民事纠纷,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加之经济困窘,难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是怨气较大,心态复杂。他们看别人比自己产生了许多困惑,感叹“为什么权利和利益再分配就轮不到我们!”他们担心改革,又期望改革;埋怨政府,又寄希望于政府;要求发展,又怕自己得不到发展;希望稳定,但行动又带来不稳定。特别是女40岁,男50岁,过去对企业曾做出较大贡献,而今再就业困难的下岗职工,有着失落感、被遗弃感和恋旧心,有较大的怨气和不满,往往容易被封建迷信和不良动机的人所影响。

    四是子女失教,存在有社会隐忧。这些人由于失去工作,生活困难,往往引发家庭矛盾,甚至离异,从而危及到子女。不少孩子初中甚至小学未上完就辍学在家或流落社会,影响了下一代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据调查,现在一些农村和困难的工矿区中小学适龄青少年入学率都有所降低。更为严重的是失学青年找不到职业就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厮混,甚至走上犯罪。有一个老煤矿,矿工居民区50%~60%的家庭子女因各种劣迹被司法机关处罚过。

    三、解决改革中的弱势群体问题建议。

    1、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关爱改革中的弱势群体的环境。弱势群体是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产物,在现阶段具有历史的必然性。既然有竞争,弱势群体与优势群体就是相对存在的、不断变化的,“没有常穷久富家”。他们都是人民中的一部分、也是改革主体的组成部分。但如果长期以牺牲一部分劳动者的利益去换取和维护另一部分劳动者的利益,那就决非改革的初衷和要求,也有悖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对于改革中的弱势群体,最根本的是调整经济结构,广开就业门路,促进持续发展。同时,要提倡各级领导特别关注,优势群体通过赞助公益事业、光彩事业、开辟就业,积极救助,全社会都要关爱。

    2、开展工程救助,使改革中的弱势群体成为一个动态群体。我们的改革是一个逐步推进的历史过程,保持一定的失业率有利于竞争和发展,但是一定要控制在5%这个度的范围内,并且使其成为动态群体,否则会带来许多社会问题。做到这一点除了加强培训,改变就业观念,提高职业技能,实现再就业之外,对退休年龄以内长期不能就业的职工,各级政府可以安排荒山绿化工程、以工代赈工程、治河治污工程、城乡道路工程、动植物保护工程等,吸收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结合社会保障,提高其劳动报酬。

    3、设立专项教育经费,扶助弱势群体青少年。根据每个公民都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的原则,国家应设立一项专门教育经费,对贫困地区农村和困难的工矿区中小学完全实行免费教育,强制适龄青少年入学。对于达到初中文化以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子女,有的实行助学金,有的组织到职业学校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促进其健康发展,培养他们成为社会有用人才。

    4、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应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和累进税率,特别是提高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率,尽快开征财产税和遗产税。同时结合整治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和整顿非法或不合理收入,加强监控和处罚力度,减少和杜绝高收入者“逃税”或“避税”现象。各级政府在城镇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在农村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和推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农村扶贫制度化规范化。

    (本文作者系山西大学原党委书记、山西省原省长助理)

    中国网200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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