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民委员:大力加强矿业秩序治理确保人民生命和经济安全  

    矿产资源不可再生,是人类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财富。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矿业秩序混乱,大量的非法民采和各种名义的非法集体采矿的存在,对经济环境和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破坏。

    1、极大地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这些矿山很早以前就在招收民工时开始订立生死合同。合同中规定一个民工因矿山致死可获赔偿2万~5万元,而且现已在矿工、矿业主两者中均形成了共识。造成大量民工死亡的事故,大的如去年广西大厂、山西煤矿等。有的省份虽一次死亡几十人的事故不多见,但一次死亡几个到十余个的事故已出现无数次,只因这些矿山多处偏僻山区无人报道而已。

    2、极大地污染了环境,给子孙后代造成更大的危害。这些矿山多采取一些简陋的方法生产,不仅对造成的废液不治理,也不筑尾砂坝,更谈不上治理废石和边坡,造成大量的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事故。如近年惊动国务院的明朗水库污染、欧阳海灌区污染、××市砷中毒、×矿山砷中毒等事故无一不是非法采矿引起;80年代末××园发生的垮尾坝事件(死伤十余人),也是由于周围无秩序民采引起泥石流造成的。至于民采造成青山变荒山、良田变废石厂、甜水变毒水等事件更是比比皆是。

    3、滋生腐败。《矿山资源法》等法律在个别县、乡领导人的眼中简直是一纸空文,只要能拿到钱,谁来开矿都可以,有的领导还在矿山拿干股,致使他们保护这些非法采矿,使矿业秩序治理难度加大。

    4、与国有矿山争资源,浪费资源,危害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矿山资源产出具有聚集性,国有矿山周边往往成为民采热点区,有的民采还进入国有矿山内部甚至坑道内采矿。由于民采取富弃贫,也没有一个规划,不仅回收率极低,而且还往往造成一个大的矿床一经民采就再也无法开采利用的情况,极大地浪费了宝贵的资源。×省有色金属矿产丰富,国有老矿山较多,而且后备资源均不足,就业人员又多。针对这种情况,近十年来,地勘单位在这些老矿山周边投入了大量工作,找到了一批本可作为这些资源后备基地的矿床,但由于民采,造成这些老矿山无法利用。长此下去,这些老矿山势必因资源枯竭而关闭,到时不仅造成这些矿山职工失业,而且影响社会稳定。

    5、极大地影响了地勘单位找矿积极性。《矿产资源法》对探矿者权益有明确规定,但由于民采,探矿者权益得不到保护,往往一个矿床地勘工作尚未做完,就破坏得差不多了,极大地影响了地勘单位的找矿积极性。

    建议:

    1、要高度认识这个问题,切实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治理好矿业秩序。

    2、鉴于单独的有关行政部门难以治理好矿业秩序,必须司法部门介入。

    3、从热点、难点地区开始,不要只杀鸡不惩猴。建议先从难点比较大,存在问题突出的地方开始。

    

    中国网200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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