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后,我国政府职能将逐步发生转变,不再既是企业的“爹”又是企业的“娘”,那么原来由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的这一角色就只有由行会组织来担当了,因此建立符合新形式需要的行会组织,成为我国日益紧迫的问题。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哈尔滨工商联会长钱乙余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钱委员认为,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它的作用和角色应当是做行业发展的设计者,行业经济运行的协调者,行业政策的建议者,行业利益的维护者,行业企业的服务者。因此,入世后,充分发挥民间行业组织的作用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一方面,行业组织可以根据WTO规则制定会员企业和本行业统一对外策略,规避反倾销法,对国外企业实施反倾销、反补贴等法律措施,维护国内企业的正当利益;另一方面,入世后,企业生产、经营有更大的自主权,政府将定位在宏观管理和服务的基础上,这就需要行会组织挺身而出,对企业进行一些过去由政府负责的细致管理。
但是我国行会组织目前的状况是不能适应这些要求的,钱委员非常遗憾地告诉记者。据他介绍,目前我国各地企业自愿建立的行会、商会组织有2000多个,相对集中在非公有制企业和其他中小企业中;由政府部门组建的全国性行会组织300多家。但由于历史原因,这些行会组织往往兼具民间色彩和官方性质,在入世后也仍然带有很强的官方性质和计划经济色彩。大部分行会组织,入会的企业不超过全行业企业总数的40%,在全国性行业协会中,民营企业会员不超过50%的为79%,许多民营企业至今也没有进入相关的行业协会。钱委员以哈尔滨为例做了说明。目前哈尔滨已建立的行业性组织29个,27家隶属于有关部门,协会会员基本上为其政府部门所管辖企业。除一家行业组织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外,其他均无专职工作人员,基本形同虚设。
钱委员认为,我国行业组织发展的障碍主要有3点:一是体制不顺,适应WTO的行业协会不应当是政府的附属机构,因此必须改革现行的社团管理体制。目前我国只有国务院颁布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这是不符合需要的,应当制定专门调整行会组织的法规。改变现在业务主管部门无限的权利与责任的现状。二是职能不顺,行业组织本应是跨地区、跨部门和所有制企业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但是目前我国行业组织应有的管理权仍被行政管理部门控制,行会无法发挥现有的调节作用,仅能发挥点“余热”。三是地位不顺,各类行业协会、同业商会、同业工会应是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但是由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滞后,使部分行业组织有名无实。另外,企业自身也没有认识到行会的价值,不懂得利用行会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为此,钱委员提出必须改变我国行会组织目前的现状,他提出,首先,要按国际惯例和世贸组织的要求为行会组织定位,规范行会职能。随着我国入世,有些政府职能将向中介组织转移。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将成为企业组织、宣传、服务的载体。因此政府应当有更多的倾斜政策来扶持民间行会组织发展;其次,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改变不切实际的规定,理顺不规范的行业组织,将政府原有的某些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强对行会组织建设的指导,赋予行会组织合法地位和必要的管理职能。三是行业协会要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要像同业商会和同业公会那样,在商言商,成为彻底独立于政府的民间性组织,成为服务于企业的中介组织。
中国网 200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