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腐败现象继续蔓延的趋势表现为:各类腐败案件发案率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各种行业不正之风继续泛滥,其中建筑业工程招投标中的暗箱操作,金融业资金借贷的违规行为,以及利用行政管理职权索贿受贿现象尤为突出。司法腐败紧随其后,并因其隐蔽性强,难以侦破和打击。此外,腐败现象的蔓延还呈现出以下新特点:
一、腐败现象与地方保护主义相结合。一些地区以制假售假为业,如假酒、假烟、假药、盗版光盘、拼装旧车等等,牟取暴利,严重地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丧心病狂地坑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却难以整顿和治理,其根源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公然把这些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视为地方经济的增长点和财税来源,明打暗保,假打真保,当地行政管理部门与制假售假者坐地分赃,利益均沾。
二、腐败现象与政府行政管理职权相结合。一些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经常巧立名目,花样翻新,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收取各种费用,大搞变相摊派,无视中央政府的三令五申,使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究其原因在于这些收费所得往往与政府机关的“小金库”及个人的“灰色收入”直接挂钩,这种利益驱动大大地调动了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使其乐而不疲。
三、腐败现象与政法职能相结合。当前政法队伍腐败现象令人尤为瞩目,一些公安干警执法犯法,与犯罪分子暗中勾结,保黑吃黑。一些法官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枉法裁判,破坏国家法律权威,个别检察干部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分子,严重失职渎职。监狱、劳教机关干警收受在押罪犯家属的好处,违法办理假释、减刑的事件有之。这些腐败现象无不严重干扰司法公正,危及国家法制的权威及尊严,其社会危害性难以估量。为此,对以上行为必须严惩不贷,对其个人应坚决清理出队,以保证政法队伍的高度纯洁性。
综上所述,当前腐败现象的蔓延,已然从个别国家机关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发展为地方性、行业性、集团性,作案手段由公开性转向隐蔽性。
以上腐败现象蔓延的新趋势,警示我们必须从深层次思考遏制腐败的对策措施,以达到标本兼治、长治久安的目的。这就要从体制和机制的根本改革上解决问题。深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温床。不断建立和健全民主法制建设,增强对腐败现象的遏制和打击力度。为此,提出以下对策措施:
一、以加入WTO为契机,加快国家行政体制的改革步伐
尽快取消“双轨制”和不必要的“审批制”,尽可能缩小政府对生产要素的管制权利,从源头上减少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滋生腐败的机会和条件,最终完成政府从全面干预型向分类指导、监督服务、有限权力型的职能转换,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目标,全面履行对加入WTO的承诺。
二、尽快完成会计制度、审计制度与国际接轨的任务
使会计、审计工作彻底摆脱本单位领导的管制和操纵,直到发挥会计审计工作对经济活动和腐败行为的监督作用。
三、深化国家人事制度的改革
首先要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标准,严把准入关。同时对现有国家公务员实行定期轮训制,尽快提高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尽可能实行领导干部的选任制和聘任制,严格按规定标准选任或聘任各级领导干部,宁缺勿滥。从源头上保证各级领导永远置于人民群众真心拥护和支持的氛围中,难以走上腐败的道路。实行用人责任追究制。
四、深化政法机关改革,遏制司法腐败
从2002年开始实行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资格的统一考试录用制度,这对提高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队伍的素质,无疑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政法队伍还包括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机关的组成人员。因此,为普遍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议将此项考试制度覆盖到整个政法队伍,即今后凡志愿从事政法工作的人员,不论进入公检法司所属任何机关,均应参加此项国家统一考试,在同一个水平线上参与竞争上岗,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用。
在整体素质提高的基础上,还应全面建立健全对全体政法干部的严格的督察制度,凡在政治、经济、生活作风等方面犯过错误出现腐败问题,一律清理出队,永不录用。以保证政法队伍的高度纯洁性和可靠性,防止和减少司法腐败的发生和蔓延。做到对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高度负责。
五、改革和完善各类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各种监督机关对腐败现象的监督作用
群众监督,即全体国民的监督和各种社会监督的总称。包括人民群众的举报监督、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等等。当前群众监督机制不健全,如人民来信、来访的举报材料仍有反馈到举报对象手中的现象,尤其是通过行政组织、逐级举报的材料,容易遭到被举报的领导干部的打击报复。为此,应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严格规定对实施打击报复行为惩治办法;以及对违反监督规定、随意泄露举报人的处分办法,保证群众监督的安全性。此外,《监督法》应包括对各类监督被监督主体的权利义务,监督办法和程序,保护措施,表彰办法,以及对恶意诬陷的惩罚办法等等。监督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应认真完善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改革党内监督体制。
六、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准,强化人生观教育
不断加强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的人生观、世界观教育,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不懈的重要任务。这项任务完成得好,将是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根本保证。
中国网200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