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四次大会3月11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参加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的全体政协委员列席了会议。3月11日下午,全国政协社科组在下榻地中土大厦讨论了“两高”报告,委员们围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主题,对“两高”报告各抒己见。中国网记者聆听了委员们的发言。
陈春龙委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今天上午,我作为民主党派党员和政协社科组成员,第十次听取“两高”报告。我觉得“两高”报告年年都有成绩,年年都有新意。今年的报告更加实事求是,更加平易近人。“两高”报告就法院、检察院这两大司法系统一年来的工作向全国人民作了交代,报告的内容是有目共睹的。就拿去年到现在的“严打”来说,在这场斗争中,咱们的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非常辛苦,加班加点,取得了很明显的成绩。还有,今年的“两高”报告把不足讲得比过去细,不像过去三言两语就带过去了。从司法队伍的反腐败、司法不公到司法效率上存在的问题都或多或少、或深或浅地有所涉及。希望“两高”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不辜负人民的期望,逐步解决这些问题。
另外,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司法界的冲击不是一般性的,而是带有制度性的;有些问题,包括判决执行难、某些司法人员素质较低等,不是光靠司法机关就能解决的,因为现有体制就已经卡死它们了。因此,我们非要加强改革不可。比如说,现在法院的进人权由地方党委掌握,可不可以考虑改为法院党委管人为主,地方党委管人为副,两者相结合的进人体制。
俞荣根委员(重庆市社会科学院院长):我本人是学法律出身,又教过一段时间法律。每年都要提一个司法方面的提案。今年“两高”的报告简短扼要,成绩和缺点都有陈述,虽无令人激动之处,却平实可信。我对“两高”的报告感到满意。
当前在司法实际当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执法力度不够大等问题,“两高”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努力,但是有些问题,正如刚才陈委员所说,不是它们独自能解决的,需要大家共同呼吁。我们现在法制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已经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难依和有法不依。这个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就会对法律失去信心。这是值得引起我们警惕的一件事情。要解决这个问题,法院本身要加大改革力度。它们应该继续推行审判员负责制,发挥陪审员的作用,加深法院内部的改革,提高法官和检察官的素质。更重要的,还应该改善法院、检察院行使司法权的环境。另外,入世以后,普通法院现有的行政审判功能已经不能适应形势,我建议设立专门的行政法院。
王曦委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我觉得今天上午的“两高”报告很诚恳。我去年作为党外人士,被安排到湖北省检察院工作,接触到了我国检察工作的实际,我在此就简单谈谈我的一点感想。在我去年一年的工作中,我感到湖北省检察院的工作兢兢业业,查处了一大批比较大的贪官污吏,比如湖北省工商局某原副局长,鄂州市人大某原副主任、湖北省美术学院某原副院长等。据我观察,检察干警在查处过程中是十分辛苦的。
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对今年工作的重点抓得比较好。其中提出的第一项重点工作就是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我认为这抓住了检察工作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此外,该报告对反贪污也很重视,这当然也是很重要的。不过我们目前在这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只重视追究,而在预防方面比较薄弱。我们在制度上还有很多漏洞,产生腐败的土壤还比较肥沃,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机会很多。因此我们要加强法制建设,加快政府改革,在源头和机制方面多做工作,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这就要求我们研究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因为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才能更好地防止腐败的发生。我希望党和政府以后更重视研究制度问题。
孙继业委员(山东省监察厅副厅长):我上午听了“两高”报告后,感受比较深,两个报告增强了委员们反腐倡廉的信心。我认为,去年两院做了大量的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种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维护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对反腐倡廉的满意率越来越高。但是,从一些调查来看,反腐倡廉和司法不公目前仍然是人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我认为,司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
另外,我觉得“两高”报告的某些部分需要进一步的斟酌、修改。比如高法报告的第9页和高检报告的第6页所载的抗诉案件数字不统一,并且差距还很大。根据高法报告,去年全国各类案件的改判率是25%,但是根据高检报告,改判率则是60%。即使考虑到抗诉案查结率的因素,二者的差距还是过大。建议对这个地方稍作修改,进一步统一一下。
我还想提三条建议。一是建议修改《刑法》中关于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的规定。目前对该罪的最高量刑是5年,建议加重,因为现在有些犯罪分子的来历不明财产数额巨大,以百万、千万计。二是加强对行贿罪查处的力度。去年全国的经济犯罪分子有两万多人,但是行贿案件只有493件,涉案犯罪分子只有539人,只占总数的1/40。按理说,有受贿者就有行贿者,而且行贿者一般不会比受贿者少。因此建议加强对行贿罪查处的力度。第三建议加大监督力度。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障,监督是关键。监督包括法律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人大、政协的监督,目前人大监督的力度不够。国外有些先进的制度,比如陪审制度,我们可以借鉴。我们在办案中可以做到更公开透明,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以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
卞耀武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我想讲两点,第一,要建立公正有效的司法机构。这在当前是一个非常迫切的任务,法院、检察院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完成这个任务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能承担这个任务的司法队伍。对这个队伍的基本要求就是要忠于法律。这是秉公执法和防止徇私枉法的前提。这应该成为考察司法人员的标准。第二,我国当前应完善权利与义务一致的体制。这样才可以提高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可以提高执行公务人员的责任感。
中国网 200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