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河口治理开发是整个治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非常关心和重视黄河河口的治理与开发,黄河三角洲的开发已被列入国家“十五”计划,被山东省政府列为跨世纪工程。2001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把“发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正式列入了国家“十五”计划纲要,把开发黄河三角洲摆到了与长江三角洲、闽东南地区、珠江三角洲同等重要的地位,这就意味着黄河三角洲必须在环渤海和黄河流域经济带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从而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
治理工作现状
为了稳定黄河入海流路,自1988年开始在近河口河段采取了一系列局部整治措施,对稳定入海流路起到了较大作用。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国家计委责成原水电部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出台了黄河入海流路规划,根据国家计委批复文件精神及有关各方意见,山东黄河河务局编制完成了《黄河入海流路治理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1996年国家计委以计农经[1996]238号文予以批复。批复黄河入海流路治理一期工程总投资为36416万元,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负担20979万元,水利部负担10437万元,山东省负担5000万元。石油部门负责崔家护滩以下(含崔家护滩)北岸治理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水利部和山东省负责南岸治理工程和崔家护滩以上河道治理工程以及通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根据国家计委的批复,各责任方自1996年开始按批复要求实施河口治理一期工程。截至目前,大部分工程已基本完成。实践证明,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对控导溜势、有利于输水排沙入海、稳定流路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改善了河口防洪的不利条件。
黄河河口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黄河河口治理工作现状看,主要存在如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国家计委批复的《黄河入海流路治理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由石油部门负责投资建设的工程,由于多方面在原因所至,投资缺口较大,仍有一部分工程未按规划全面实施,河口流路治理的工程体系难以完善,工程治理的整体效益难以发挥。
2、黄河北岸利津县四段以下、南岸垦利县二十一户以下河段,国家一直未纳入其管护范围,工程的管护经费和抢险经费国家一直未安排,以致造成既不能保持工程完整,又不能确保工程安全,无法落实责任。
3、河口地区各项观测资料缺乏,河口治理研究相对滞后。为保持河口治理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为今后河口治理工作提供科学、详实的资料,当前急需对河口地区水文泥沙、潮水位及感潮段河道大断面以及河道、滨海区地形等进行测绘和调查。
4、治理工作缺乏科研成果支撑,特别是缺少现代模型试验的论证。
5、河口防洪工程标准低,存在许多险点,而且防守力量严重不足,如发生大洪水,工程抢险难保安全。
对治理工作的建议
针对上述情况,对于黄河河口治理工作有如下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保持工程完整和抗洪强度。尽快将河口工程纳入黄河统一管理,落实一期河口治理工程的管护经费和抢险经费,确保工程的完整和安全。
2、尽快召开有关各方参加的协调会议,按照国家计委批复精神,落实一期工程未到位的资金。
3、尽快着手编制《黄河入海流路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为全面实施河口治理打下基础。二期工程应围绕着黄河水沙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商品化现代管理、断流干河引起生态环境恶化、海岸蚀退造成国土流失和河口相对侵蚀基面升降对下游河床的影响等多方面大力开展治理与研究工作。
4、针对黄河现行入海流路实际,建议尽快确定黄河预备流路,加强对预备流路平时的管理,以减少将来改道时的损失,1992年水利部受国家计委委托,在审查《黄河入海流路规划报告》意见中同意以刁口河、马新河作为远景黄河入海流路,但目前刁口河预备流路管理的范围和权限尚无明确规定,实施管理有一定难度。
5、加强河口地区的观测工作。搞好黄河尾闾水文、河势、拦门沙、潮汐等情况的观测及近海海域地形测量工作,大力开展黄河河口演变规律及综合治理措施的研究,为今后的河口治理工作提供科学、详实的依据。
6、为使黄河河口治理建立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必须加强相应的科研工作,特别是要建立黄河河口物理模型试验基地。
7、加快立法步,尽快出台《黄河河口管理办法》,以确保河口治理开发有法可依。
中国网200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