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1年工作总结
2001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九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教科文卫方面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立法工作
教科文卫委员会继续把立法作为首要任务,重点是按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审议法律草案计划,积极开展各项立法工作。
(一) 抓紧抓好教科文卫委员会承担的法律起草工作
1、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民办教育法是由我委员会负责起草的立法项目。委员会根据2001年1月起草小组提出的法律草案,再次组织委员,分别在天津、北京、黑龙江、辽宁、陕西、云南、四川、重庆、新疆等地进一步听取各地对法律草案中若干重要问题的意见。9月,委员会将草案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11月中旬,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在上海召开“民办教育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研讨会”。12月,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了民办教育促进法草案,决定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法律草案中,即提请常委会审议。
2、科学技术普及法的起草工作,由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牵头进行。2001年1月,委员会会同科技部、中国科协、中宣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成立了科普法起草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小组,并组织部分委员分别在北京、天津、四川、吉林、新疆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10月中下旬,教科文卫委员会与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联合在京召开座谈会,征求部分政协委中的意见。教科文卫委员会还专门听取了中央国家机关、中直机关及科研部门等21个单位对法律草案的意见。10月底11月初,委员会又会同科技部、中国科协在京召开了“国家科学技术普及立法研讨会”,邀请了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个较大市的人大教科文卫委、科技厅(委)、科协等部门参加,共同研讨科普立法问题,征求对法律草案(讨论稿)的修改意见。12月,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科普法草案。在此基础上,委员会将对法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即提请常委会审议。
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两次审议。委员会在继续进行有关立法研究的同时,再次与法律委、法工委、科技部等部门交换意见,沟通情况,并建议常委会安排听取科技部关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形势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情况的汇报,积极促进该法律的立法进程。
(二)认真做好教科文卫方面法律草案的审议工作
1、药品管理法修正案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教科文卫委员会于2000年11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对法律草案的审议意见,今年主要是配合法律委员会做好有关的审议工作。
2、著作权法修正案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期间,教科文卫委员会与法律委、法工委联合召开了三次征求意见会议 ,听取有关方面对法律修正案草案的修改意见,并向常委会报送了对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意见。
3、职业病防治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01年6月开始审议以来,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委员赴江西、山西、福建、广东进行调研,深入基层了解我国职业病防治实际情况,并召开了系列座谈会,直接听取劳动者、职业病患者和企业管理人员、专家对法律草案的意见。此外,委员会还与法律委、法工委联合召开座谈会,征求国务院有关部委及专家对法律草案的修改意见。在此基础上,教科文卫委员会于8月向常委会提交了审议意见。二审前后,我委人卫体小组委员多次参加法律委和法工委召开的修改法律草案座谈会,认真做好有关的审议工作。
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过程中,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委员三次听取国家计生委关于人口与计划生生育立法情况的汇报,与有关部门多次立法中的焦点问题反复交换修改意见,并在浙江、陕西、北京、河北开展调研,还与法律委、法工委联合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专家学者对法律草案的意见。6月,委中会向常委会报送了审议意见。
5、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了两次审议。为做好审议准备工作,2001年二、三季度,委中会曾分别组织文物保护法修改调研组在广东、山东、湖北、北京,考察了解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教科文卫委员会还与法律委、法工委联合召开两次座谈会,征求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2001年11月中旬,又在南京召开了文物保护法修改座谈会,邀请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文物部门及中央有关单位参加,讨论文物保护法的修改问题。12月,委员会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
除上述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立法项目外,由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联系的立法项目还有学位条例(修改)。委中会注意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联系,督促其按计划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积极督促和推进教科文卫方面一些重要领域的立法工作
教科文卫委员会注意继续研究和推进卫生法的起草工作。委领导和部分委员多次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卫生部等部门领导交换意见,研究有关立法问题。目前,卫生部已组织了起草卫生法的七个专题研究小组的两次汇报及研讨会,并初步形成卫生法草案框架及文本初稿,教科文卫委员会正在努力推动卫生法尽早列入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另外,我委还继续推进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教科文卫委员会一直重视并积极推进民族民间文化立法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地方性法规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财产,并配合文化保护立法工作,教科文卫委员分别组织委中到贵州、湖南开展了有关调研。2001年12月,还与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在京联合召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立法国际研讨会”,10多个国家有关的议员、政府人员、专家学者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四)召开教科文卫立法工作会议,全面推进新时期的教科文卫立法工作
为了进一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交流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深入研究和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开展教科文卫方面的立法工作,2001年4月中旬,教科文卫委员会在上海召开了“全国人大暨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中会立法工作研讨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与有关部门 150余人参加了会议。彭珮云副委员长在讲话中阐述了人大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加强教科文卫法制建设的重大意义,在肯定教科文卫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对今后的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朱开轩主任委员在会议主题报告中通报了委员会前三年的工作情况和后两年的工作计划与设想,明确提出了本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立法工作的奋斗目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于友民、法工委副主任张春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曹康泰等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代表紧紧围绕教科文卫立法工作这个主题,广泛、深入地交流了各地教科文卫立法的进展情况,认真研究了存在主要问题,探讨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同志认为,全会开得十分必要和及时,对于全面系统地总结交流要作经验,研究人大教科文卫立法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完善行之有效的做法,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对于履行好法定职责、保障和促进教科文卫委领域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监督工作
教科文卫委员会坚持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积极开展各项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
(一) 认真开展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1、按照工作计划,2001年9、10月,教科文卫委员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在听取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职业教育法民政部的汇报后,分别赴新疆、黑龙江、重庆进行执法检查。同时,请天津、河北、浙江、湖南、贵州等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本地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我委关于职业教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2001年12月,委员会对体育法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是全民健身运动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体育法执行情况和申奥准备工作的汇报,然后在北京、湖南、四川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开展监督工作。
3、委员会与国家版权局联合召开了宣传贯彻著作权法座谈会;与国务院法制办、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召开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情况座谈会,积极促进这些法律的实施。
(二) 加强教科文卫领域的工作监督
一年来,教科文卫生员会先后听取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有关负责同志关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涉及的同教科文卫工作密切相关问题的汇报、教育部关于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进一步推进“两基”工作进程和解决好税费改革中农村基础教经费投入保障问题与彻底解决好拖欠农村教师工资问题的情况通报、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法修改情况及西部大开发中文物保护问题的汇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人品与计划生育立法过程中若干难点问题解决方案的汇报。
委中会科技组的委员听取了中国地震局关于落实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2000年执法调研后提出的“进一步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意见”情况的专题汇报。文化组的委员听取了建设部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的专题汇报。人口卫生体育组的委员听取了卫生部关于城镇医疗体制改革情况的专题汇报。
委员会还派出有关委员参加审查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会议及有关工作、参加审查200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会议及有关工作。
三、专题调查研究
教科文卫委员会除围绕立法与监督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大量调研外,还针对教科文卫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开展若干方面的专题调研。
(一) 在北京和天津,就转制学校及民办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情况进调研。
(二) 赴税费改革试点省安徽省,了解税费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影响,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安徽省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情况的调研报告》。
(三) 在北京、广东对国务院部门属科研院所和地方科研院所的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四) 赴贵州调查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及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情况。
(五) 赴湖南、湖北、陕西、甘肃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
四、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审议工作,加强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联系
(一)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共31件,其中教育方在12件,科技方在1件,文化方面5件,卫生方面7件,人品方在6件。在31件议案中,有14件由我委直接办理,其他千件分别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教科文卫委员会对交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向会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已经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有的议案虽未交付教科文卫委审议,但议案内容与教科文卫工作有密切关系,我委员会也高度重视并配合有关专门委员会做好案的处理工作。如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就校园安全法议案提出的建议意见,先后赴云南、辽宁、新疆、陕西、四川等地开展调查研究,并配合内务司法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对该议案的倾向性处理意见。
(二)委员会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邀请在京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委中会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邀请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委员会2001年4月在上海召开的立法工作研讨会;邀请教育界有关人士参加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等活动。
(三)委员会注意密切与地方人大的联系。派员参加了西部地区人大教科文卫法制建设研讨会和华东七省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研讨会;邀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委和文卫体委的负责同志列席委员会大部分全体委员会议;利用各种会议、赴各地进行执法检查与调研活动的机会,及时沟通和交流全国人大与各地方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立法、监督及调研工作的情况与经验。
五、外事工作
教科文卫委员会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的外事接待与出访工作,参加有关国际会议。
委员会接待了越南国会文化、教育、青少年与儿童委员会代表团和丹麦议会卫生委员会代表团。委员会组团访问了俄罗斯、挪威、芬兰议会对口委员会;赴新加坡、马来西亚进行了民办教育考察。委员会还分别派委员或组团赴菲律宾马尼拉出席国际医学议员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召开的结核病防治会议;赴新西兰出席亚洲议员人口与发展会议;赴泰国曼谷出席东亚、东南亚和太平洋地区议员“消除对妇女暴力”研讨会;赴日本东京出席亚洲议员人口与发展论坛执委会和亚非议员发展合作与伙伴关系会议。还有不少委员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一些重要的出访和外事接待活动。
一年来,教科文卫委员会在上述各项工作中,任务明确,全力以赴,取得了较好效果。概括起来,注意了以下几点:
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做好各项工作。人大教科文卫方面的工作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和计划生育有基本国策的实施,关系到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综合国力的增加,关系到物质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程。教科文卫事业的各个领域都直接并且集中体现着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做好人大教科文卫方面的工作,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要求,也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思想的要求和具体体现。委员会的立法与监督等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繁重,更需要精心组织、勤奋工作,突出重点,积极进取。决不能满足现状,也不可有丝毫懈怠。
二、发扬民主与务实作风相结合,充分发挥委员的作用。在委员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广泛征求委员意见,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进行深入讨论,提出一年的重要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进度要求,制定出详细的时间表,明确工作责任。委员们对工作目标和进程基本上做到了心中有数,多数委员能积极参加全委会、专业分组会以及立法调研与执法检查活动。委员会的正式审议意见都是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产生的。审议意见的初稿一般由相关专业委员组成的分组会议提出,经扩大的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后,召开全委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三、明确教科文卫方面的立法的总体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通过立法工作研讨,提出了教科文卫委员会任期内立法工作的奋斗目标:一是全力以赴,努力完成已纳入年度法律审议工作计划的各项立法任务;二是立足点放在尽力完成已列入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的各项立法任务;三是着眼于从教科文卫事业方面为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良好基础。关于教科文卫方面在最终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工作目标与标志,也提出了具体设想:一是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体育方面各有一部基本涵盖本领域主要内容并具有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主要法律能够制定出来;二是以上述六大领域的主要法律为主干,制定出一批与之相配套的必需的重要法律;三是以主要法律与重要法律为依据,根据需要,鼓励与支持政府和地方人大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或单行条例。
四、始终把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作为委员会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李鹏委员长在 2000年立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的重大决策,大力开展立法工作,争取高质量地完成立法任务。对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牵头起草的法律草案,采取定任务、定时间、定班子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在法律草案起草或审议过程中,集中精力解决立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法律起草和修改中的一些重要原则和争议较大的问题,注意组织力量,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全面听取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及包括法律界、理论界、法律相关人在内的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反复论证,提出审议意见。同时,还注意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充分协商讨论,及时研究解决有分歧意见的问题。从工作的结果和各方面反映看,总的来说,委员会起草和审议法律草案的工作态度是扎实的,时间与力量是集中的,立法调研也是比较深入的。
五、坚持完善监督机制,强调监督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在监督内容安排上,注意监督工作与政府中心工作形成合力;在监督形式上,注意把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结合起来;在监督力度上,坚持执法检查的跟踪反馈制度。每次执法检查和调研,都注意组织足够数量和有专业背景的委员参加,力求体现监督工作应有的高层次、严肃性与权威性。
六、重视研究新形势下教科文卫领域出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注意深刻了解教科文卫事业各自的发展特点与运行规律,通过立法,既要使教科文卫事业尽快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又要着眼于未来,为逐步提高全社会的文化道德素质与全民的健康水平,培养一代又一代的社会主义新人,促进科技发展的持续后劲,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为实现党的根本宗旨与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法律环境。注意深刻认识我国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这一根本国情,在坚持贯彻执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及加入世贸组织的形势下,认真处理好同我国教科文卫事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国际衔接与维护国家主权、警惕西化分化、防止敌对意识形态渗透之间的关系。注意研究各项社会事业如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以及如何更好地依法保障和促进教科文卫事业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健康有序、长期稳定地向前发展的问题。在进行法律草案审议和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前,委员会注意组织委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掌握一手材料,发表意见时言之有据,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全国共撰写、编发了《研究与报告》50期、《情况反映》20期,为完成立法、监督、议案审议等工作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2年工作要点
2002年落实九届全国人大任期目标和完成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所确定任务的最后时期。教科文卫委员会要在九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 “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务求圆满完成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教科文卫方面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本届委员会的五年任期工作目标。
一、 立法工作
2002年教科文卫委员会要集中力量,积极开展以下立法工作:
(一) 提请审议民办教育促进法草案。并配合法律委做好法律审议的有关
工作。
(二) 提请审议科学技术普及法草案,并配合法律委做好法律审议的有关
工作。
(三) 续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的立法进程。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及早安排听取科技部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情况与瞻望的汇报。
(四) 继续配合法律委做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的审议工作,争取草案尽早审议通过。
(五)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联系的立法项目还有学位条例(修改)。委员会要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督促并配合法律修改工作,对重大立法问题要提前组织委员作深入的调查研究,做好审议准备工作。
(六) 继续推进卫生法的起草工作,争取尽早列入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要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争取尽早提出法律草案。
(七) 配合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并完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草案),争取尽早提请常委会审议。
二、 监督工作
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做好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
(一) 法律监督
按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计划和安排,组织委员参加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配合常委会办公厅做好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
开展防震减灾法的执法检查,赴部分省市对该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针对2001年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对基改进情况进行一次跟踪检查。
(二) 工作监督
听取财政部、审计署关于教育经费拨款、使用以及审计情况的汇报。
听取教育部关于入世后的教育工作应对措施以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制订情况的汇报。
听取科技部关于全国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
听取文化部关于娱乐市场管理支及文化立法工作规划设想的汇报。
配合听取工作汇报,要做好相关的的调查研究。
三、 专题调研及有关活动
赴部分省市调研拖欠农村教师工资问题的解决情况和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
赴有关部门和省市就专利工作和基因保护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配合文化部对图书馆建设情况及立法问题进行调研。
配制定卫生法,继续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问题以及执业医师法、献血法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此外,教科文卫委员会还将与科技部联合召开“入世与进一步完善科技法制建设研讨会”;与文化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召开“文化立法研讨会”。
四、做好代表提出议案的审议工作,密切与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联系
要认真做好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的审议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和机会,加强提出议案的代表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在充分听取他们意见的基础上,协调和跟踪了解有关议案的处理情况,经委员会认真研究论证后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
要继续密切与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要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联系,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列席委员会会议,参加有关的立法工作、监督工作和专题调研活动。注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同志的意见,并及时沟通和交流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与经验。
五、外事工作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做好有关外事出访与接待工作,参加有关国际会议。
2002年10月,亚洲议员人品发展论坛大会将在北京召开。预计届时有130多名亚洲各国议员及其随员与会。常委会办公厅和我委员会将负责此次会议的筹办工作。
本届委员会的任期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要注意深入研究新时期教科文卫事业各自的发展特点与规律,要加强学习,审慎思考,既要解放思想,又要把握方向。要及时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并争取在立法、监督等方面,为下一届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立法建议以及其他建设性的工作意见。
面对新的形势,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艰巨而紧迫的。
我们要在本届任期的最后一年里,继续恪尽职守,团结奋斗。迈坚定步伐,持务实作风,为进一步保障和推进教科文卫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网 200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