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骅委员:农业应对入世 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化  

    WTO给中国的经济发展增加了一个大的变数,未来经济的发展将更具有不确定性与风险性。特别对农业这个仍然带有浓厚传统小生产色彩的弱质产业。

    入世农产品市场的整体趋势是走向开放。农产品也将更加体现环保理念与人文关怀,突出表现在注重产品的质量与安全。由发达国家制定的绿色技术标准几乎已成为国际市场的通行证。这些标准是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与人类,动、植物安全之名,对商品的有害物含量制定较高的指标,从而限制商品进口。例如花生黄曲霉素标准从20PPB降到4PPB,茶叶允许农残指标只有原来的1%,日本1993年对大米进口检验的理化指标只有20多项,到2000年变成104项。发达国家高举绿色大旗确实有一箭双雕之效,一方面体现了对本国消费者的负责态度,另一方面,又堂而皇之地保护了本国市场,因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这种苛刻标准。据研究表明:国外设置的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商品直接或间接影响价值占总值的1/4,光绿色壁垒一项,影响的金额就达到40亿美元。我国农产品出口值从前几年的180亿降到近几年的120亿美元,主要原因是质量、卫生、疫病、化学残留等绿色指标不合格,目前已陆续发生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肉类,甚至蜂蜜产品不符合国际绿色农产品标准而被退货禁销,由此可见,绿色壁垒是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同时也是促使我们加快发展绿色产业与环保产业的强大驱动力。

    为了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化的进程,我们认为近期应当抓以下几项工作。

    一、针对入世后的市场变化和国外的绿色壁垒,制定我国的绿色食品产业化的战略。在制定战略时尤其要注意发挥资源优势。农业资源优势有两方面,即富足廉价的农业劳动力和独特的生态、人文环境下形成的农业品种资源。另外,我国的区位优势,南北幅员广阔、海拔高度的差别等地理资源优势。

    二、必须重视开拓欧、美市场。我国农产品和初级出口产品市场大多集中在东南亚地区和日本。随着日本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抬头,蔬菜、食用菌、水产品等大宗品种的出口优势逐渐丧失。欧美和我国互补性强,赢利空间大。1999年欧洲有记录食品和饮料的销售额达63亿美元。英国6O%~70%的有机食品博览会上我国的速冻蔬菜、脱水蔬菜、食用菌、果汁、坚果、茶叶、杂粮、杂豆成为热门产品。去年5月在北京举办的现代农业科技展上,美国客商特别青睐我国兼有药食功能的土特产品。欧洲主要需求小杂粮、坚果、山野菜等。因此我们要大力组织生产绿色和有机食品,冲破绿色壁垒,开拓欧盟和美国市场。

    三、把“绿色”和“特色”作为主攻方向。我国生态的多样性造就了农业资源的丰富度,孕育出具有地区特色的产品。如果、茶产品有龙眼、荔枝、枇杷、香蕉、芦柑、菠萝、芦笋、茶叶、奇兰茶、八仙茶、蜜柚、文旦袖、麻竹笋、青梅等;畜牧水产品有金定鸭、河田鸡、斗鸡、白鸭、黑鸭、灰鸭、白鹅以及黄鱼、黑鲷、鲈鱼等;花卉产品及葱蒜、芹等各类名优蔬菜等,对这些名稀特优产品应当下决心搞好精深开发,制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发展管理规划,实现由小而全、小而散向大而专、专而特转变,使之达到专业化、规模化、规格化、标准化,达到绿色食品的要求,使资源优势变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市场优势。

    四、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和质量监测体系。入世,必须具有国际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要提高农产品入世后的竞争力,必须尽快做到农产品加工深精化、产品品牌化、质量标准化。我国的经济作物有1000余种,其中不乏名、优、特、稀品种。目前,仅有200多种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获得我国或地方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但从总体来说,产品档次低,加工品占总产量的比重小而且质量差,我们的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评价体系与国际标准不配套、不完善,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们的农业监测体系建设滞后。为此要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全力培育一大批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的绿色名牌产品。

    农业产品的生产基地和加工公司应制定与ISO9000、ISO9002等国际质量认证体系接轨的质量标准,水产品、罐头还要分别通过HACCP和FDA体系认证,果蔬等食品必须是有机的绿色食品。这是当前加快农产品商品化的一项迫切任务,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对农业生产和加工部门的每个品种、每个产品,逐一探索从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到产品品质、加工包装等环节的一系列规范标准,把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都纳入标准化的管理范围,并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规程进行操作。同时通过名牌农产品的带动,使主要农产品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优等品率和质量合格率,创立和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名牌绿色食品。

    五、以发展龙头企业作为绿色食品产业化的重点和突破口。绿色食品产业化的规模和经营水平,主要是看龙头企业的发展规模与水平。抓了龙头企业,就在很大程度上抓了市场,抓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抓了绿色食品产业化。发展龙头企业包括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专业中介组织和流通企业,据统计,目前我国规模较大、辐射带动能力较强、与农户联结较紧的龙头组织尚不多。应加快发展集团化的龙头企业,要多种经济成分,以民办私营为主,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带动商品生产发展,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我国多数农业省份农业龙头企业起步晚,底子薄,从全局和发展的角度来分析,不仅数量少、综合功能差,科技含量不高,而且布局分散,规模不大。加入世贸组织后,龙头企业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市场环境,将更多地受到国际市场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必须把培育龙头企业作为农产品商品化的关键点和突破口来抓。坚持积极引导、大力扶持、放手发展、不断提高的方针。还必须运用市场机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优化配置、集约经营、规模发展、降低成本”的思路,以拥有主导产品、名牌产品且经济技术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为核心企业,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民主决策;强化市场营销,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力求和国际质量管理标准接轨,在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树立起自己独特的品牌,打入国内国际市场。

    六、建立健全一个集中高效的农业管理体系。加入WTO意味着我国必须与世界多边贸易接轨,按国际规则办事。对一大批不合时宜的政策、制度进行清理,与此同时,必须整合和建立新的管理体系。现行的农业管理体系仍属宝塔形结构,中间环节多,运行效率低,职能重复交叉协调机制弱。有些地方政府仍在实施带有明显地方保护性质的文件,对当地土特产品征收不合理的税款,致使税源外流,反而制约了当地经济发展。因此,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开放、协调的管理体系。发展商品农业,政府的引导和协调职能不应弱化,而且要相应强化。政府必须逐步从微观领域退出,转而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如依据绿箱政策,加大对绿色农业和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以出口退税制和出口信贷来支持农产品出口,充分利用WTO的多边贸易体系,加强各利益共同体之间的协调合作,促使发达国家调整其苛刻的、带有对发展中国家歧视色彩的绿色技术标准。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制度,帮助农业企业抵御风险。总之,政府应该为各竞争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机会,并加强各竞争主体间的分工与协作,建立内外贸协调机构,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法律、科技、信息与融资服务,促使农业商品化的各个链条环环相扣,高效运转。

    中国网2002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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