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同盟委员:加大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力度  
张焱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多数百姓已经“衣”、“食”无忧,“住”的问题就逐步突现出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给房地产开发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但是由于规范房地产开发的法律法规滞后,行政执法部门水平不高,行业腐败没有得到根治,行业规范化管理程度不高,因此一些不法房地产商钻空子,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院长张同盟委员提出,国家必须加大力度,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张委员说,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住房商品化已成现实。房地产必将是每个公民都会关注的问题,因此,国家对房地产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不能掉以轻心。他指出,目前我国房地产业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把关不严,造成房地产市场混乱。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许多问题可以说都根源于审批这一关。个别开发商说是有多少资金到位,其实是玩“空手道”,倒空卖空;所谓自筹资金,多半是骗取购房者口袋里的预付款;部分开发商把财力和精力集中用在做审批人员的工作上,通过腐败手段拿到的必定是腐败工程。为此,张委员提出,应当改革政府部门统包统揽房地产市场的做法。通过机构改革、精简人员,认真地理一理哪些事该政府管,哪些该市场调节。只有职责分明了,管理才能到位,才能创造出平等、透明的准入环境,使房地产市场有秩序地发展。

    其次,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监督制约乏力是造成房地产市场混乱的重要原因。从政府看,承担监督任务的有建委、城建、土地、规划等几十个部门,但真正履行监督制约职责的没有一个。房地产商不按规划建造,楼群密度过大,面积缺斤短两,粗制滥造,安全隐患四伏,扩大公摊面积,做虚假广告等行为无人过问。张委员认为,要做好监督就必须根据管理职权,确立合理的监督机制,使得每一种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发生时都能找到确定的部门对此进行审查和处罚。

    另外,房地产开发市场缺乏强有力的法律规范。立法机关和国务院对城市房地产开发已经制定了法律和法规,但在执行过程中缺少相应的实施细则。有关行业的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不统一,留下许多执法间隙和矛盾。房地产市场从准入条件到交付使用没有形成一套合理的严格的运做程序和衡量标准,难于做到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因此,国家必须健全房地产开发的法律法规,修订相互冲突或不适应当前情况的规定,对新的犯罪要通过立法确定新的罪名,为依法规范扫清障碍。

    最后,开发市场滋生的腐败现象是房地产市场混乱的罪魁祸首。从批地开始就存在许多暗流;从立项开始就要过许多难关;从注册开始就要打通许多环节;从工程启动到完工不知道要过多少人情关、关系关、权利关。关卡多而真正监督的少,可以说只要是房地产开发透明度不高的地方,多数是贪官与奸商勾结的地方。对付这种情况,张委员认为必须加大查处力度,对房地产商恶意转移资金,恶意骗取银行贷款;通过审批项目买空卖空以及一房多卖等欺诈行为必须坚决打击。对房地产开发中层层盘剥,制造豆腐渣工程的有关人员要坚决绳之以法。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规划、设计、评估、审计、验资等环节收受贿赂,徇私枉法者决不放过。

     最后, 张委员语重心长地说,俗话说“安居乐业”,只有“安居”才能“乐业”!

    

     中国网 200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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