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国家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这一决策是十分必要的。
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在确定天然林保护区时,把大量人工林也划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而且采取一律禁伐的办法,这种做法带来很多问题。其后遗症十分严重,建议迅速加以解决。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进行了大规模经济建设,真正的原始天然林已经不多了。多年来,我们又进行了大量的植树造林,人工林的面积很大。在大量的人工林中,由国家投资造的林、群众义务上山造的林,现在作为天然林保护起来,予以禁伐,也是可以的,没有多大问题。
但是,改革开放以来,进行了林权改革,还有大量通过发动群众承包荒山,贷款造的林,社会集资造的林。这类人工林目前也有一部分被划入了“天保区”内,予以禁伐。这种随意改变林权性质,予以禁伐,而且一禁就是几年,其后果应该引起注意:
1、 政策多变,失信于民。当年造林时,宣布的是谁种谁有,林权归种树的人。当时向农民宣传的是:森林是绿色银行,种树可以增加收入,发展经济。今天树木成材了,可以砍伐卖钱了,却又加以禁伐,给农民的印象是:国家把树收回去了,政策又变了。农民最怕党的政策变。而失去农民的信任,是一件不得了的大事。当年,林权改革,宣布自留山上的林权归农民个人,还是有不少人怕政策变,把山上的树砍掉了,后来好不容易说服农民相信了党的政策,几十年不变,上山种了树,现在又予以禁伐,虽然没有说林权归国家,但实际效果差不多,林农还是认为党的政策变了。这种欺骗农民的事千万干不得,已经干了,赶快纠正。
2、 乱用权力,断人生路。当年种树,有的林农是向银行借钱,有的是向亲朋好友借钱,有的是拿自己积蓄的钱。他们把钱花在造林上,都期待收回投资和取得回报。时间过去了,树木长大了,可以砍树、卖钱、还本、付息了。现在又不准他们砍树。他们用什么来还债?禁伐令一下,森林公安可以不准他们砍树,谁砍树,就抓谁。可是这些人怎么生活?总得考虑一下他们今后的生活。有的人遇到银行、亲友逼债。有的人则遇到了土地所有者要收回地土所有权(当然没有砍的树也归土地所有者了)。经济纠纷不断。
3、 不讲科学,危害树木。真正的天然林禁伐后,物竞天择,自然生态得到保护,没有问题。可是人工林,当年造林时,种得就比较密,需要不断间伐,既有收益,树木也才能不断长大。而且人工林的树种一般比较单一,没有人管理,易引发病虫害。人工林禁伐,对森林的成长并不利。
4、 种树无益,无人种树。今天我们搞退耕还林,政策中有一条:谁种谁有。过去我们也这样说过,但兑现不了。有的人种树种出一屁股债,没有什么利益可言。面对这种情况,今后会有人去种树吗?林业本来是生态、社会、经济各方面都需要的重要产业,也是这几种效益兼具的产业,如果政策好,不乱收高税、高费,林业本应是一项有利可图的产业,也能吸引大量社会资本投向林业,我国的树木也会多起来,可是,人工林禁伐开了危险的先例,使人不敢再投资种树。
国家出于生态建设的需要,一部分人工林要变为生态林,这当然也是可以的,但是讲政策、讲道理,应该给造林者以经济补偿。国家可以花点钱把它买过来。20世纪90年代曾搞过活林木转让的改革,可以按其办法办理。未经国家出钱买的人工林,应该允许林权所有者合理砍伐,目前,在退耕还林时,国家还要给钱给粮,过去人家借钱种的树,怎么能说禁伐就禁伐呢?
国家的政策有一个制订、细化过程。刚出台天然林禁伐令时,出于保护生态考虑,把一部分人工林圈入其中,没有想得那么周到,这一点,可以理解。但是这个问题已有几年。迟迟不见解决问题的办法出台,后果就严重了,希望迅速解决。
中国网 200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