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形势的发展,配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社会对政府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本人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以下的问题和意见,供有关部门参考。
1. 加强对公共政策、财政收支及垄断行业定价等方面的听证活动
中国于1998年正式颁布实施了《价格法》,规定在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制定过程中引入听证程序。2001年8月中国正式实施《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2002年1月12日,国家计委就铁路春运价格问题举行了首场全国性的价格听证会。
应该说,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举行垄断行业的价格听证,这是走出计划经济的旧框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运用其本身的职能调节市场的重要途径,在新世纪具有重大意义。问题是听证会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受到社会的质疑:铁道部既是一个政府部门,同时又是铁路企业的上级领导部门,它作为春运价格的决策人提出听证申请,可以说是又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针对这种情况,建议今后的听证活动作出以下的改革:
(1) 为了保持听证活动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由行业协会或社会团体提出听证的申请,由各级政协的各专门委员会主持听证,而不是政府部门。
(2) 拓展听证的范围。所有垄断行业的定价和调价均须进行听证,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其他如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及其他的公共政策也需进行听证。
(3) 由各级政协举行听证,而不是政府部门,这既避免了“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尴尬局面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同时也为政协委员了解社会各界对民生问题的看法,积极参政议政,进行民主监督增添了有效的途径和手段。
2. 克服政府政策条例中的因噎废食现象
今年初,某省政府鉴于近年来烟花爆竹行业安全隐患太多,危及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现状,已决心加快将全省各地的烟花爆竹从生产领域退出去。政府部门应该研究的是如何强监管力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真正落实,而不是用“堵”的方法。
在其他的政府管理部门也有类似的现象,如为了防止娱乐场所的火灾问题,公安部门颁布有关的规定:三楼以上不能建大型的娱乐场所。以一个大型购物中心的设计为例,鉴于娱乐为大型购物中心的重要功能,因此在购物中心的各个层面,均要考虑娱乐设施,包括电影院等。但是,按公安部门的规定,这些设施只能设在三楼以下,从以前的历次娱乐场所发生的火灾中,主要问题是放火门或走火通道被堵塞,而非楼层问题。只要在走火通道等方面有充分的安排,较高的楼层也应该可以设立娱乐场所。
以上所举仅仅是两个例子,只是希望这两个例子所揭示的问题,能够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并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1) 积极推进对政府官员实行问责制。少数的政府领导可能从其政治前途考虑(例如,地方发生重大事故,领导人要负有责任),同时,又缺乏行政管理的能力,因此,唯有将问题简单化,一禁了之。对于这样的问题,应该广泛听取社会的意见,同时,对因为禁止某项事情(而事先没有禁止)所造成的损失(如上述提到的禁止烟花爆竹的生产),要给予有关当事人补助和赔偿。对政府有关领导要实行问责任制度,通过有效的管理来克服种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而不是一味禁止。这样,他们就要为自己的政策范畴作出全面的承担,同时,可以使政府的服务和对居民的责任更加全面化,更专注、更迅速、更准确地掌握政策的制订和推行,对能力欠佳的领导要调整,不能让“无为而治”的官员继续做下去。
(2) 各种政策出台前,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类似的政府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台,必须充分听取社会的意见 ,也即我们提到的听证会制度,将政策实施或不实施的的利弊辩清楚,这就会减少政策的失误。
中国网200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