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APEC,OPEC,GDP,CBD,OEM,MALL,CCTV,MTV,CNN,BBC,NHK,CIA,WSK,HSK,AFS,DBA,MBA,GRE,TAVA,MCSE,ACCD,UFO,VCD,DVD,LED,UIM,GSM,CDMA,CEO,DNA,PPA,CT,IT,IP,IC,CI……这一连串的英文字母看起来真像外语考卷。但不是,它们是从普通的报纸杂志和广播电视中随手抄录下来的一些英文词组的缩写。不过,如果真的以此为试券考考大家,我想即便是懂外语的,也未必能答出几个。至于一般读者,恐怕最多只能认出个把“电视台”、“世贸组织”之类的符号了。
改革开放了,尤其“入世”了,“申奥”成功了,中国人的涉外活动日益增多,许多场合按惯例须直接使用国际通用语言文字。因此,我非常赞同大家认真学好外语。希望我们的官员和有关人员在该说外语的场合能说一口流利的外语,像在去年上海世界经济论坛和莫斯科申奥会场一样。为支持申奥,北京有些出租车公司还组织司机学外语。这是好事,但愿能坚持。希望2008年首都的主要窗口行业从业者真的都能懂一点点外语。
不过,在鼓励大家学好外语的同时,当前更重要的,还应提醒大家讲好汉语、写好中文。所谓好,就是要规范。现在有一种现象很令人担忧,就是在传媒中大量直接夹用外国语言、文字。前面摘录的缩写就是一例,更有甚者,直接夹用外文词句、短语。我们的报刊是给中国人看的,我们的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更是面向普通老百姓的。在行文中大量夹用外文字句,首先是一般读者看不懂,影响宣传效果。第二,也是更重要的,有失国家、民族尊严!我们有自己的文字,为什么要用外国的呢?长此下去,将来在我们的词典里会不会出现外国字母的词?在这个问题上,法国人很讲自尊,甚至有点傲慢。在大众文化领域,他们抵制好莱坞商业片。在大众传媒和日常生活中,他们是不会随意夹用或滥用外文的。甚至有的人分明会英语,他偏跟你说法语。这种态度值得商榷,但精神可以参考。也许有人会说出一些直接夹用外语的好处,如有利于与世界接轨,有利于学习外语,有利于行文简便等等。其实不然。外文缩写、词语本身是接轨了,但文章还是中文,没有意义。懂外文的,不在乎你这个词用不用原文。不懂的,无疑增加了一道障碍。说到学习外语,光靠这几个字母或单词是无济于事的,何况更多的人只能把它当作符号来认。至于行文是否简便,还得就具体内容而论。譬如,“加入世贸组织”与“加入WTO”,虽然多写了一个字,但却少读了一个音节。何况我们还有更简便的“入世”一词可用。再说,有的是简便了,但容易造成混乱。譬如,世界经济论坛APEC和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音译欧佩克),在形和音上对于一般读者都很容易混淆。幸亏这与百姓的柴米油盐相去甚远,弄不明白也无所谓。但像电脑扫描——CT这类任何阶层的人都有可能碰到而且也希望搞懂意思的医疗用语,使用外文无疑将增加病人“猜谜”的负担。
直接夹用外语现象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就正面而言,当然首先是大量国外的文化被介绍进来。其次,工具的革命如电脑的普及也提供了客观环境。新的名词术语越来越多,来不及仔细推敲翻译,一些词语直接使用的确相对方便。就负面而论,是否也还有“外国的月亮更圆”的因素呢?记得小时候在广东,打球叫“打波”,出界叫“奥赛”;胶卷叫“非林”,提琴叫“凡林”,苦力叫“辜累”……以为这是方言土语。后来学英语,才知道这是道地的洋话。其实,这是殖民年代留下的痕迹。今天,一种精神殖民语言又在悄悄蔓延。还是在南方沿海的一些城方,爸爸叫“嗲地”,妈妈叫“妈咪”,不管用得恰不恰当,开口闭口都OK……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在说洋话,洋气、时髦。我们这些喜爱夹用外语的作者们,是否有人也存在同样的想法呢?
诚然,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字不可能一成不变,它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的。尤其随着对外交往的增多,一些外国词语被使用也是非常自然的。所以,我们从来不反对外来语。譬如,日常生活用语中,“觉悟”、“刹那”等词是从梵文翻译过来的。“幽默”、“苦力”等词就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场合”、“关照”等词就是从日文引进的,它们大多经过长期使用而为国人所接受并丰富了我们的语言宝库。科技领域就更多了,如“引擎”、“电气”、“软件”等。需要的时候,我们还特地为它们造字。一些元素、物质的名称的字就是特制的,如铀、氚、溴、硒等。这里还发挥了中国字的长处,一看偏旁就知道它们的物理甚至化学性质。必要的时候,我们还原样使用外国的文字、规则,如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汉语拼音拉丁字母以及纪年、度量衡的公制等。中华民族的胸怀是博大的,我们能融会任何对自己有益的异域文化。但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规范。上述的例子,大多是经过有关专家认真推敲研究而翻译、创造出来,并且有的还由国家以法规的方式公布使用。当今,世界变得越来越小了。“全球化”、“接轨”等理论的提出,对科技、经济是好事,对人文却是坏事。这不啻为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的侵略与吞噬。中国的文字,是世界几大文明古国中惟一从其产生开始延续至今的文字,这不但是中国的、而且也是全人类的宝贵遗产,珍爱她是每一个炎黄子孙的责任。越是“全球化”,就越要保持国家和民族的自尊,越要坚强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鉴此,呼吁国家立法、宣传部门和语言文字机构予以重视并尽快做出规范,以纯洁祖国的语言文字、保护她的健康发展!作为具体建议,希望能从下面几点做起:
一、不要在政府公文等国家正式文件的行文中直接夹用外国文字。
二、除了科研论文、著作等专业性很强的刊物、书籍外,不要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一般出版物等大众传播媒介的行文中直接夹用外国语言、文字和词句。需要用的,必须翻译成中文。如果首次使用译名认为有必要说明出处的话,可采用括号、注释等方式间接出现原文。如:欧佩克(OPEC,石油输出国组织英文缩写)。一些标识性的名称、栏目标题等需要出现外文的,也应同时出现中外文对照,并以中文为主。
三、一般来说,外文名词、术语的翻译,是谁先译就用谁的。但由于我国幅员广大、方言复杂,再加上一些历史的原因,可能有些会不太准确。如“香港”、“夏威夷”等。看来是从粤语翻出翻进的。用广州话读很准,但用普通话读就差一点了。荷兰画家“凡高”以及地名“海牙”,不知是否从英文的字面上翻过来的,因为听荷兰人的读音,似乎是“凡诃”和“丹哈克”更接近。当然,这些早已约定俗成,不必计较。此外,有些词语经过时间的淘洗,也会自然地择其善者而留之。如即便按方言翻成“辜累”和按国语翻成“苦力”都很贴切,显然还是后者更为广泛、通俗、形象而成为规范。即便“翡冷翠”很富诗意,但还是“佛罗伦萨”更像外国地名。今后,外来语越来越多,类似问题也会更多。鉴此,建议对于一些重要的、牵涉面广的外文名词、术语等,倘发现有翻译不够准确的,最好及时请有关专家推敲修改,并由权威机构公布。前些时候中央有关传媒专门公布关于“炭疽病”和“炭疽热”的说法是错的,准确的说法应是“炭疽”,这就是一个规范语言文字的极好例证。
四、随着对外交往的增多,像北京等一些国际性的大都市和旅游城市,在一些如路名、路标、车站、码头、银行、医院、派出所、问讯处等重要公共标识上,要在中文下面附上英文,以方便外国游客。但不要只写英文不写中文。
五、所有外国驻华机构、公司和使用外文名字的中国公司,注册时须同时有中文译名,出现在传媒中须用中文,公司招牌或广告可任意选择中文或外文。
六、加强宣传力度,号召大家说好普通话。对于广大青少年,还要学好传统文化,学好外语。平时,人人都要讲好汉语,都能写好中文。努力做到,在需要的时候,又能熟练地使用外语。人人都要为纯洁祖国的语言文字、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尽自己的责任。
中国网 200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