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的人力资源丰富,还不等于人才辈出,如果开发不当(包括质量的、数量的、结构的三个方面),都会大大影响我国人才的总体素质。而目前我国的人才资源开发,虽然说在三个方面都会大大影响我国人才的总体素质。而目前我国的人力资源开发,虽然说在三个方面都有缺陷,但最严重的却在结构性方面。
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甚至在今后工业化时代仍然如此)过程中,其教育结构的特征为:都十分重视“职业型”人才(专业型、实用型、应用型)和“学科型”人才(理论型、研究型)的比例。由后者来发掘“创新”的理念,由前者来完成“创新”的现实。这其实就像一个企业要有组织管理者,也要有目标实现者一样;就像一支军队要有指挥官,也要有士兵一样。我们不能设想,一支只有军官的军队怎样去打仗,无论“士兵”使用什么“武器”,处于什么时代和环境,有什么样的技术与知识,他们的作用和使命,即直接面对“敌人”(包括无形的面对),都是“军官”所无法替代的。就群体的数量而言,“劳动者”必须显著地超过“组织领导者”,这就是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始终兴旺和在教育结构中占着大比例的原因。他们的教育,首先在相当于我国的初中和高中阶段,分离出艺术型和其他特殊型人才,然后在相当于我国的大专和本科阶段,实际上教育在分离和培养“职业型”人才。无论从这个阶段的教育中何等重视学生的动手能力、操作能力、实际应用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这些阶段的毕业生,参加工作后绝大多数都处于生产第一线(无论这种生产的时代特征如何),都充分地说明这一点。发达国家的大专、本科教育,主要是培养具有现代知识的“劳动者”的。然后,那些更适于做“组织领导者”的人才,才通过自然的、自我的、社会的筛选,继续他们的硕士、博士学位,接受“学科型”人才的继续教育。还得强调一点,发达国家的“博士后”制度十分巩固,即使是“学科型”人才,如果不在博士后阶段展示自己的学科研究能力,也不会被社会和用人单位认可。
1999年高等院校的大幅度扩招,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已经降临(尽管才拉开序幕),在一片欢呼声中,我们更应该清醒,认真把握住教育结构的核心,包括数量、质量、结构三个大问题。至少应该有两个现实的指标,人才的个体和群体,都应该更加优秀,如果并非如此,甚至还出现滑坡,那就值得警惕。目前我们得首先明确,我国的大专、本科阶段究竟培养什么人才,这个阶段培养的人才在人才群体中怎么定位。最大的误区在于,无论学校、教师和学生自己的心态,都把大专、本科阶段的教育无形中定位“学科型”的,以为通过这个阶段的教育,就取得了研究和理论的素质了。这样,我们就必然落后于时代对教育的要求,落后于我们的竞争对手,后果将不堪设想。作为高等教育主体和基础的大专、本科阶段一错位,我们就不知要培养什么人了。如果这个阶段不着重去培养学生的现实创造力,只灌输一些相对滞后的“理论”,学生毕业后就会“什么事也不愿干,实际上可能是什么事也不能干”。即使以后继续向“学科型”深造,也会丧失创新动力。
在这里,完全没有“职业型”低于“学科型”的意思,而是要表明一种个体要尽量找到最适合自己发展的位置。而社会要尽量找到最适合自己发展的人才群体。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在大力扩大高等学校大专、本科段招生的同时,要注意把这个阶段的教育定位为主要培养“职业型”人才,同时又是培养“学科型”人才的准备阶段。这样我们培养出来的大专、本科毕业生才会成为现代社会的适用人才,成为高素质的、能实现千千万万“现实创新”的劳动者,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培养的“学科型”人才,也才能充分具备“理念创新”的能力,两种人才的结构,分工和互补才会合理。
2、大专、本科阶段的教学,在重视宽广的基础知识、重视知识的新颖性、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当然也要重视有特殊才干的学生,对这样的特殊人才决不要“以全概偏”)的同时,应该更加重视实践教育,就本质来说,这个阶段要特别重视学生动手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和办法、能力,不能让他们毕业后高不成、低不就。
3、为适应社会多元化和经济多元化对不同专业的需求,大专、本科阶段的专业设置和办学模式要紧密地结合地方对人才的需求和受教育者的需要,摆脱传统办学模式的束缚,根据各职业岗位规范所需具备的能力、技能、智能和知识需求,确立相应的课程设置,加强实习锻炼和实习考核。这一切应该体现在编制具有普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特点相结合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
4、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标准,通过自我检验、政府检查、社会评估、市场监督等有效机制的运行,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学校加强与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的联系,聘请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到大学指导,使低层次的量的扩展型教育向高层次质的提升型的教育发展。
5、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社会参与兴办高等教育的积极性。除了普通大学的大专、本科办学之外,高等专科学校、短期职业大学、职工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等均是同一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不失为有益的补充,关键是办得名符其实,办出特色来。教育部把这类学校的审批权下放到省(市、区)尤其对高等教育发展缓慢的地区更应给予放权。地方政府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措施,建立通过教育来促进地方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良性循环。
中国网 200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