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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加强控烟:在幼儿园吸烟可能负法律责任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6 月1 日 | 文章来源:新闻晨报

今后,在餐厅、幼儿园这样的公共场所吸烟,可能要负法律责任。记者昨天从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的“世界无烟日”活动中了解到,卫生部正在研究起草公共场所禁烟法规,上海正在积极制订实施细则,其中优先考虑在教育、卫生机构和向儿童提供服务的场所采取控烟措施。

据介绍,卫生部将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对公共场所禁烟加以补充和完善,并研究起草公共场所禁烟法规,保护人们在公共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交通工具中和室内工作场所避免接触烟草烟雾,其中幼儿园、儿童游乐园、校园、餐厅等封闭的公共场所优先考虑纳入禁烟范围。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一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颁布,本市将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提高全社会对吸烟危害的认识,积极营造控烟、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环境。

另据悉,市卫生监督所从昨天开始至6月2日,开展全市性的公共场所禁烟专项执法活动,主要检查游艺厅(室)、歌(舞)厅、200平方米以上的商店(场)、无烟医疗机构和无烟学校等单位的禁烟制度、宣传教育、禁烟标志和吸烟器具设置、劝阻吸烟措施等工作执行情况,对禁烟不力的公共场所,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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