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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调整股息红利税收政策 暂减50%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6 月13 日 | 文章来源:新华网

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3日调整股息红利税收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3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记者 齐中熙  刘羊旸)

 

专题:解决股权分置试点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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