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诸城市教育局了解到,近日,该市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部分贫困家庭学生实行政府助学券制度,资助费用包括“一费制”范围内的课本费和杂费。
该市要求,政府助学券先由学生本人申请,各学校初步确定资助学生名单;然后由该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核,确定政府助学券发放对象。对受资助的学生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并每学年核定一次。(记者秦子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