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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未来5年,再送476万人出“农门”;到2010年,全省将有2000万农民转移到城镇做农民工。这一消息无疑是令人十分振奋的,农民兄弟有望摆脱经济贫困了。但振奋之余,笔者又有点担心:由此会不会引发将来更多的农民工利益诉求纷争?因为许多农民工在城镇就业中遭到不人道的对待,而他们的利益诉求正式表达的渠道当前又相当狭窄,这种“权利贫困”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成为比经济贫困更突出的问题。
在广东的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本省有大量的农民洗脚上田,全国有大量的农民工到本省打工。广大农民工背井离乡,怀着对前途美好的憧憬来到城市,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的精神,为广东的经济发展,为城市的繁荣默默无闻地作出奉献。但有不少的农民工,在就业中却遭到不人道的对待:被迫签订不合理的劳动合同,被雇主克扣或拖欠工资,隨意延长劳动时间以及企业不注意安全生产,漠视员工的劳动保护,等等。对于这些侵害、盘剥甚至践踏他们合法权益的行为,他们抗争、上访,但许多时要么投诉无门,要么久拖不决。许多一般性的权益纠纷,竟然导致农民工以命相搏,以命相抗,乃至惊动到市长、省长、总理才能解决。农民工的“权利贫困”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致使政府相关部门时不时要“专顶治理”。如今年春节前后,本省劳动保障部门就出动近6000人开展全省打击欠薪的“雷霆行动”,为34万多的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3亿多元,但这些都是治标不治本,不是长远解决问题的做法。
要让农民工彻底摆脱经济贫困,解决好他们的“权利贫困”问题看来已是刻不容缓。有学者认为,现在中国已进入一个利益诉求与利益博弈的时代,普通老百姓的利益诉求不是表面的经济利益诉求,而是权利的诉求,权利的贫困已成为最大的贫困。这些话的实质,说明广开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的极端重要性。然而,比之解决“权利贫困”,提供农民工就业岗位还相对容易。因为要通过法治方式,程序正义方式,司法救助方式等为他们的权利诉求打通渠道,并进一步为农民工进城就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服务环境,来自既得利益者的阻力与歧视会非常之大,非常之顽固。但不管碰到多少阻力和困难,还农民工以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一“关”是非破不可的。□江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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