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从4月3日开始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地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夫妻年满60周岁后,由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每人每年发给60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记者 王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