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厚义:2001年中国私营企业发展状况

(节选)

    一、私营企业发展的总体情况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统计资料,截止到2001年6月底,全国登记的私营企业主(即私营企业投资者)为425.5万人,他们拥有注册资本总额15495亿元,雇用员工2118.7万人,经营着188.3万家各类企业。上述四项指标,比2000年年底分别增长10.7%、16.4%、5.3%和6.9%。

    1、从企业组织形式看,仍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形式,合伙企业发展较快,独资企业增长缓慢

    2000年,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达108.7万户,比1999年同期增长23.4%,占其总户数的比重为61.7%;净增加20.6万户,占当年净增长总量的81.6%;注册资本额11264.7亿元,比1999年同期增长31.4%,占当年注册资本总额的84.7%;投资者人数287.7万人,比1999年同期增长25.9%,占当年投资者总额的72.8%;雇工人数1109.4万人,比1999年同期增长28.7%,占当年雇工总人数的55.2%。合伙企业17.5万户,比1999年同期增长30.9%,注册资本额649.0亿元,比1999年同期增长51.3%;投资者人数55.9万人,比1999年同期增长26.6%;雇工人数267.0万人,比1999年同期增长26.4%。独资企业49.98万户,比1999年同期增长1.0%,注册资本金额1318.1亿元,比1999年同期增长6.4%;投资者人数51.2万人,比1999年同期增长3.5%;雇工人数632.4万人,比1999年同期增长1.2%。

    2、从产业结构及行业分布看,第一产业稳步发展,第三产业增长迅速,信息咨询、计算机应用服务业增长幅度较大

    2000年,第一产业私营企业3.96万户,比1999年同期增长12.23%,占其总户数的2.25%;注册资本金额273.95亿元,比1999年同期增长28.03%;投资者人数7.83万人,雇工人数48.14万人,分别比1999年同期增长20.17%和17.16%。第三产业仍占主导地位,共有102.74万户,比1999年同期增长19.67%,占其总户数的58.32%;注册资本额8151.84亿元,比1999年同期增长30.14%,占其注册资本总额的61.26%;投资者人数230.67万人,雇工人数839.11万人,分别比1999年同期增长24.36%和17.1%,分别占其总数的58.35%和41.72%。第二产业为69.47万户,比1999年同期增长12.96%,占其总户数的39.43%;注册资本额4881.9亿元,比1999年同期增长28.16%,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6.69%;投资者人数156.85万人,雇工人数1123.89万人,分别比1999年同期增长20.29%和19.37%,分别占其总数的39.67%和55.88%。

    从行业分布看,2000年底私营企业以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为主,两行业户数之和为135.05万户,占其总户数的76.65%。信息咨询服务业和计算机应用服务业增长幅度较大,分别为52.58%和80.31%。显著增长还有其他行业,增长49.84%。

    3、私营企业主要分布在东部和城镇,西部地区私营企业发展速度较快

    中国东部地区集中了全国2/3以上的私营企业,并继续呈稳定、快速发展的态势。2000年底,东部地区有私营企业120.62户,比1999年同期增长了19.2%;占其总户数的68.46%,比1999年增长了1.4%。全国超过10万户的6个省、市均在东部地区。它们是:广东(184218户)、浙江(178771户)、江苏(174113户)、山东(141229户)、上海(138189户)、北京(102787户)。这6个省、市的净增长量均超过或接近2万户:江苏(+3.84万户)、浙江(+3.24万户)、上海(+2.82万户)、广东(+2.31万户)、山东(+2万户)、北京(+1.96万户)。西部地区在大开发政策鼓舞下,私营企业发展速度加快,所占比重略有提升,其户数为23.6万户,比1999年同期增长2.15%,占其总户数的比重为13.4%,比1999年增加0.32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私营企业发展速度相对缓慢,所占比重继续下降。其户数为31.95万户,比1999年同期增长5.72%,占其总户数的比重为18.13%,比1999年同期下降了1.9个百分点。

    从城乡分布看,城镇私营企业发展快,户数多,规模大,农村增长缓慢,所占比重下降。2000年底,城镇有私营企业107.92万户,比1999年同期增长了20.72%;占其总户数的比重为61.25%,注册资本额9194.7万元,比1999年同期增长29.94%;投资者人数246.88万人,雇工人数1021.03万人,分别比1999年同期增长24.14%和19.59%。户均注册资本金85.2万元,户均从业人数11.75人。农村私营企业为68.25万户,比1999年同期增长了11.03%,占其总户数的比重为38.75%;注册资本额4412.99亿元,比1999年同期增长了28.08%;投资者人数148.47万人,雇工人数990.12万人,分别比1999年增长20.21%和17.12%。户均注册资本金额60.26万元,户均从业人员数16.68人。城乡私营企业的产业结构各有特点。城镇私营企业以第三产业为主,其户数为70.03万户,占城镇总户数的64.89%;农村则以第三产业为主,其户数为41.41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60.67%。

     (四)私营企业主阶层中的代表人士

    据不完全统计,在私营企业主阶层的代表人士中,被选为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全国有5400多人,其中,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分别为48人和372人;被推荐为县级以上政协委员的,全国有8500多人,其中,全国和省级政协委员分别有46人和895人。被推荐为省级工商联委员的有1903人,担任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的有183人,其中副主席3人。另据全国第四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的数据,在代表人士队伍中,中共党员所占比重为21.6%,其他民主党派8.8%;同时,担任党政职务的占4.2%,在有关群众组织中任职的占13.5%。

     (五)私营企业主阶层中出现了一些“特殊公民”

     可以大体把这些“特殊公民”的问题分为三类:第一类人的问题主要是,在其企业只能依靠贷款维持的情况下,一方面用金钱侵蚀政治,以便得到更多的政策性贷款;另一方面,仍然挥霍浪费,购置高档轿车,出入豪华酒店,而一旦金融部门停止给他们的贷款,他们便会立即破产。第二类人的企业规模较大,企业盈利较多,在本地的社会影响也较大。但是,私生活非常不检点,或是“养小蜜”,或是“包二奶”,绯闻不断,对当地的社会风气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可以说是败坏了当地的社会风气,也败坏了私营企业主阶层的自身形象。第三类人的问题最为严重,他们往往在当地官员的庇护下,以经营企业为掩护,藏污纳垢,结交甚至网罗匪类,组织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欺行霸市,横行乡里,非法聚敛财富,甚至通过收买、拉拢专政机关的腐败分子及其亲属,仗势欺人,为非作歹。应当指出,上述三种“特殊公民”的人数都很少。但这些人的能量不小,破坏性很大,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受到他们“牵累”的,往往不仅有整个私营企业主阶层的社会形象,也有人民政府和地方党政负责人的社会形象,以及地方的经济社会秩序。

    中国网 200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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