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至今后数年,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影响最大的事情,莫过于加入WTO。特别是2001年的各项改革,几乎无一不是在适应WTO的要求,且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改革也开始越来越深入到计划经济的最核心领域,即行政性行业垄断、行政审批等以往改革的禁区。因而,可以说,中国经济体制在经过了20多年的渐进改革之后,终于开始大步迈向市场经济的轨道了。
一、2001年的重要改革进程
1、为适应WTO的规则,打破行政性垄断在2001年被提到议事日程
基础产业中的行政性行业垄断是中国传统计划经济模式的重要标志之一,改革开放20多年来,基本未触动这块领域。虽然不可否认,这种垄断也曾经给中国经济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并且这些垄断行业目前仍然是中国经济的支柱。但这些享有专营权、特许权等政策性保护的行业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甚至可能成为中国融入全球经济的阻碍因素。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之后,就要遵守规则,开放市场,即按照WTO的规则规范市场经济。在中国对外承诺的时间表内,该开放的开放,该准入的准入,并使政府逐步放弃对基础性产业的行政性垄断,把行政性垄断行业推向市场。
2001年3月,当国务院体改办主任王岐山公开宣布对电力、电信、民航、铁路等传统垄断行业实施改革的时候,事实上,由权威机构对基础产业的龙头——石油天然气行业的结构调整和监管改革研究已悄然开始。在这项历时两年的研究中,由世界银行与国务院体改办研究所共同设计的改革方案已趋于成熟。该方案以及其他行政性垄断行业的改革主要涉及:政企分开、公司化改造、市场准入、价格制定、对外合作、竞争以及按现代监管理念建立监管机构、对其中的自然垄断领域实施监管并逐步制定和完善现代监管的法律框架等内容。目前在一些刚出台的“十五”行业发展规划中已经把某些改革内容纳入其中,由国家计委主持的电力行业改革也基本遵循了打破垄断、实行开放竞争的路子。
电信行业的改革在2001年可以说是进行得如火如荼,在不断的分拆中,原中国电信渐渐失去了其垄断地位,特别是铁通的加入,更使其面临愈来愈激烈的市场竞争。但到目前为止,电信行业的改革还缺乏市场规则的指导,特别是由于现代监管理念还没有引入电信的改革,因而其改革看起来有些混乱,并且基本上还是“窝里斗”,市场并没有对所有投资者开放。当然,相对于其他垄断行业,电信改革的步子还算是快的。
总之,面对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新任务和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中国将把推进垄断行业的改革和重组作为“十五”时期最重要的举措之一。一切不宜由国家垄断的行业都要打破垄断,一切不利于市场竞争和实现企业效率最大化的行业、企业结构都要进行重组。
2、政府职能转换成为实行市场规则的迫切要求
实际上,行政性行业垄断是与政府的计划经济职能密切相关的,也就是说,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下,政府是以投资者和管理者双重身份出现的,政府与国有企业的亲子关系,必然形成政企不分,必然使得到政府大量投资的行业享有垄断的特权。因而,垄断行业的改革也必然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换,在加入WTO之际,政府职能转换也成为必须遵守的市场规则之一。为此,国务院体改办主任王岐山在2001年3月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同时宣布:“打破垄断体制与转换政府职能将同步进行,我们将在准确界定政府行业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建立起有效的政府监管组织结构,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持续发展和所有投资者的公平竞争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目前,政府职能转换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首先,2001年7月,国家计委决定进一步减少价格审批项目,其中有107种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未被列入新公布的《中央定价目录》中,这一改革步骤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的市场调节价格已占90%以上,同时国家计委还明确指出公布新的中央定价目录,标志着政府管理价格的职能发生重大变化。国家计委价格管理的重点将由定价为主转变到以“定规则,当裁判”为主上来,把工作重点更多地放到加强价格法治建设,做好制定价格政策,调控价格总水平,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上。其次,2001年10月6日由国务院总理朱基签署的国务院令废除了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并且在国务院令中明确阐明这一重要举措是: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近期,国务院又对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担任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岚清副总理明确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建立后续监管制度,防止管理脱节;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随后,紧跟国务院改革部署,国家计委率先公布了第一批将取消的五大类行政审批事项,并承诺对其他不应该继续审批的事项,将抓紧与有关部门协调,尽快予以公布。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提出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等具体措施。
目前,由于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大部分在中央和省一级,因此,2001年主要突出抓好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
3、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整个金融业的综合改革加快了步伐
加入WTO以后的5年过渡期内,全国各省市将陆续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将面临严峻挑战。为此,中央银行已决定加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的步伐,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把中国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造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能力的现代化大型商业银行,并决定从2001年就开始这一改革进程。第一步,按照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更新经营管理制度;第二步,将有条件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组为国家控股,国内企业、居民和外国资本入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三步,将符合条件的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开上市。
此外,中央银行还承诺,加入WTO以后将加快规范金融市场,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工作进程;将继续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
二、加入WTO以后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
2001年11月11日中国签署入世协议后30天,中国将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于是中国的全面开放就确实地摆在了面前。随着开放速度的加快,必然会形成人们所说的开放倒逼改革的局面,即中国再不可能关起门来搞改革,今后的经济体制以及政治体制改革将不仅是中国内部的需求,而且更重要的是全球化的市场经济的要求。这种来自内、外部的双重动力,将使中国的改革在5年之内有一个飞跃,它将是一种真正的配套改革,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全方位的改革。
1、在现代监管理念指导下的行业结构调整和重组
按现代规制经济学的要求,在能够引进市场机制的领域,应尽量打破垄断,引进市场机制;在自然垄断领域应以现代监管来替代市场,从而防止经营者滥用其垄断权力,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因此,目前中国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公用事业等行政性垄断行业改革不仅仅是一个打破垄断的问题,而且是从政府管制到行业内部的结构调整和重组,再到现代监管的法律框架的形成等一系列配套实施的改革系统工程。
首先,政府要真正从经营管理者的角色转变为政策制定者和宏观调控者,而对上述行业中的自然垄断领域(如电网、油气长输管道、城市配气的管网等)的管制,以及市场准入、价格管理、普遍服务、信息发布等方面则由专门的监管机构来负责,即现代管制体制应体现政策制定与监管相分离,政府作为国有企业所有权代表所享有的权力与国有企业的经营职能相分离的原则。
其次,作为上述现代监管框架的基础,现有的行政性垄断行业要按市场原则实行结构调整与重组,打破自然垄断与行政性垄断并存的局面,该放开竞争的领域放开竞争,该加强管制的领域要加强管制。例如,电力行业的发电厂与电网,油气行业的勘探开发与长输管线等,都不应实行一体化的垄断经营,此种管网类自然垄断领域应独立出来并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管,以维护市场公平,而其他领域则要尽量放开竞争。当然,这种放开应是有过渡期的、逐步的,并且应是在规范的市场环境下进行。
再次,在行业结构调整及政府管制体制重构的同时,要逐步建立现代监管的法律框架,使监管有法可依。因此,目前国家将抓紧清理不利于打破垄断、实行竞争的法规,修改和完善《电力法》、《航空法》、《铁路法》等相关法律,并将加快《电信法》、《石油天然气法》等的立法进程。
2、从法理创新和制度安排上给民营经济以平等的法律地位
近期,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对中国加入WTO后的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了五个需要突破的重要方面,归结为一点就是:要从法理创新和制度安排上给民营经济以平等的法律地位。法理创新就是要从法律上真正解决私人财产与公有财产同样神圣不可侵犯的问题,使民营经济的产权得到有效的保护。这一重大体制突破目前已基本扫除了思想障碍,并被提上改革日程。而随着垄断行业的改革以及政府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民营经济将从市场准入、融资、税收等方面获得同国有经济同等的“国民待遇”。
3、金融保险业的改革将随开放程度的加快而不断深化
中央银行近期公布了银行业对外开放步骤:深圳、上海、大连、天津立即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限制,5年后,外资银行在华所有权、经营和设立形式等方面均不受限制。根据这一开放步伐,中央银行提出了金融业的六大改革措施:一是继续清理和完善金融法规;二是深化中资商业银行的改革,促进银行制度更新,在已有的10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革;三是正确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稳步推进利率管理体制改革和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可兑换的进程;四是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全面执行巴塞尔协议监管原则;五是整顿社会信用;六是逐步改革金融管理体制,加强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的工作配合。
总之,加入WTO后,中国银行业将面临外资银行在争夺优质客户、优秀金融人才和金融业务市场占有率方面的激烈竞争,中国银行业只有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才会在竞争中站稳脚根。
此外,潜力巨大的中国保险市场一直吸引着众多外资保险机构的注意,并且早在加入WTO之前,在中国境内营业的外资保险公司的数量就已远远超过了中资保险公司。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入世承诺,中国的保险业也同样加快了市场化改革的步伐。针对中国保险公司特别是国有独资公司资本金不足、企业透明度不高、组织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保监会已提出:要通过参股、合资和规范上市等多种形式,理顺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效的内部激励与制约机制;并鼓励外资、民营和上市公司参股中资股份制保险公司。
4、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际竞争力
加入WTO使国有企业不仅面临更多的外国企业在产品、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挑战,而且也将获得更多的走向国际市场的机遇。因此,今后5年将是国有企业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以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时期。为此,有关部门已经提出:国有企业改革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重点是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相互参股等方式,实现股份制,从而转换经营机制,同时建立规范的公司产权组织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出资人制度和市场选择经营者机制。
除上述诸方面的改革外,农村的经济结构调整和改革,包括农业的产业化和农村城市化进程,规范的市场流通秩序的建立等,也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的改革部署。
总之,中国加入WTO的实质是全面实行市场经济,从经济体制上融入世界经济主流。
中国网 200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