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安国之策,关系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关系经济的发展,关系社会的稳定,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针对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作出战略部署。2002年9月12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会后于9月30日,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了包括努力开辟就业门路,积极创造就业岗位,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安置富余人员,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对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实施再就业援助等项促进再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的政策措施。这是继1998年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失业保险制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互衔接,共同构建“三条保障线”之后的又一个重大决策,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
2003年8月15日至16日,党中央、国务院又在北京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专门部署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检查贯彻落实2002年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情况,总结交流做好再就业工作的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工作。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作部署安排,黄菊副总理作总结讲话。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全面分析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和再就业形势,明确提出了做好再就业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强调要继续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特别是要集中力量抓好开发再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增加再就业资金投入、强化再就业技能培训、搞好再就业服务、转变就业观念、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等方面的工作。同时,提出并深刻阐述了涉及长期就业战略的五个重要问题:一是要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大力提高经济竞争力,注重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和企业;三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采取多种方式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四是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创业和就业能力;五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通过扩大国际交换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优势。要求着眼长远创新思路,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就业发展战略。温家宝总理对做好当前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重点强调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落实和完善促进再就业的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政策界限;二是重点做好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再就业工作;三是统筹做好全社会就业工作;四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五是继续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同时,围绕这些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黄菊副总理的总结讲话,对各地贯彻落实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作出了具体安排,强调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推进再就业工作取得实效相结合,进一步明确了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和下半年实现目标任务的工作要求。
1998年5月以来的5年多时间里,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召开了三次高层次、高规格的就业工作会议,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措施。2003年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执政为民的一项重大措施,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
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方面,就业的总量矛盾长期存在,当前劳动力市场继续保持供大于求的态势。我部定点的90个劳动力市场监测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获得的最新统计信息表明,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上,平均每100名求职者大约只有80个左右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依旧突出。一是求职者年龄结构发生了变化,青年失业人员增加,16至34岁求职者约占总求职人数的70%。二是劳动力的文化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职业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县级城镇就业问题更加突出,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几个经济状况属于该调查省份较好的县进行的典型调查,不包括农民在内的失业率已经超过了两位数。四是资源枯竭的城市就业比较困难,20世纪50至60年代建设的国有矿山有2/3正进入老年期,几十个矿山城市资源衰竭,将影响几百万劳动者的就业。
在新形势下,我国就业状况逐渐呈现出三个新特点:一是进一步提高城乡统筹就业的水平已成为当务之急。能否有效推进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不仅关系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顺利进行,而且关系到城市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顺利调整,关系到内需潜力能否挖掘、国民经济增长潜力能否实现。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标准问题、就业质量问题、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我们在就业问题上关注的重心是困难群体的就业和再就业,今天,在继续关注这个问题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正视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就业的质量问题。三是随着灵活就业的迅速发展,完善相关政策的要求越来越迫切,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就业问题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这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我认为,这里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方面,就业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影响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就业问题的形成和发展,就业问题的解决,又受到宏观经济社会环境的制约,改革、发展、稳定的状况和进程,直接影响就业问题的性质、特点和发展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说,有必要牢固树立就业问题需要综合治理的观念,不能就就业说就业,就就业抓就业,而必须把就业问题置于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系统之中。
需要强调的是,劳动保障工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培训就业、劳动关系调整、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项工作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关联,每项工作都很重要。但就业在整个劳动保障工作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是整个劳动保障工作的基础和核心,是劳动保障工作各个链条中的关键环节,是龙头和“牛鼻子”。之所以这样说,道理其实显而易见:从逻辑关系讲,一般是先有就业,后有劳动关系;先有劳动关系,后有收入分配;先有收入分配,后有社会保险关系。劳动力市场、劳动标准、劳动法制、社会保障等项工作都是在就业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都是围绕就业而展开的。抓住就业带动其他工作,就能全盘皆活,实现良性互动。特别是在我国就业压力长期存在、就业问题十分突出,就业的新情况不断出现的情况下,更应该重视就业和再就业问题,更应该研究由此产生的劳动关系、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更好地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健康发展。
理论研究是制定政策的基础。新的形势对积极开展就业问题理论研究,更好地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提出了迫切要求。就业问题十分复杂,从其属性看,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在转型期的中国,就业问题具有其突出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国外的就业理论和政策实践经验对我们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国外的理论、做法照搬过来。要有效地指导我国的就业工作,必须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就业理论体系。要正确、全面地把握中国就业的客观规律,建立和完善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就业理论,用以指导就业工作。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掌握有关就业和劳动力市场的信息资料,不断深化我们对就业问题的认识,努力将这些认识上升到理论的层面,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就业理论。
作为从事就业政策研究、提供决策支持的重要研究机构,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紧跟形势的发展变化,围绕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难点,组织力量开展了一系列的就业政策和学术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特别是2003年在非典对就业的影响、大学生就业问题和未来20年就业预测和政策研究等方面的科研成果,为政府正确及时地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把握大局、服务中心、突出重点、形成合力的科研路子和以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态度从事科研的品格,以及埋头苦干、淡泊名利、乐于奉献的作风,弥足珍贵,值得表彰弘扬。我认为,以“积极的就业政策”作为2003—2004年中国就业报告的主题,是非常适宜的,充分体现了劳动科学研究所与时俱进,服务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的主导思想。相信劳动科学研究所在就业理论探索和就业政策研究方面,能够不断进取,努力创新,会有更多更好的科研成果问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王东进
2004年3月10日
中国网 200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