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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媒体宣布姚明拿到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同时,巨人在客场同超音速的比赛中6次犯规被罚下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讽刺——球迷甚至是专家们经常把姚明犯规太多归咎于他在比赛中太友好,或者说太“面”,因而得不到裁判的尊重。
与上个赛季相比,姚明在场上的“脾气”见长,经常可以见到他在某次判罚后与裁判据理力争的场面,而他的整体犯规次数也已经有所减少。即便如此,在火箭主帅范甘迪看来,他仍然因为某些场外因素的影响,经常成为裁判重点照顾的对象,吃过不少哑巴亏,本场比赛又是一例。
在裁判尺度的把握上,出于保护球星的需要,或者说是迎合市场的需要,NBA的潜规则是大腕往往会得到照顾,无名小卒多成为蒙冤受屈的对象。按照姚明现在的“常规赛第一中锋”的地位,他也理应从裁判那里得到如邓肯般的待遇,不过似乎大多数的裁判并不买账。是姚明的实力还未征服这些裁判,还是这些裁判有着根深蒂固的偏见,我们不得而知。
姚明开涮说,活塞队著名的“怒吼天尊”拉希德·华莱士也应该获得提名,看来即便是姚明本人,也对获得这样一个体育道德风尚奖并不感冒。
程永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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