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台湾岛内政治情势演化,海峡两岸关系问题再次引起海内外普遍关切,我们又一次面临祖国统一历史进程的关键时刻。在此,重申和坚持“和平统一 一国两制”基本方针,考证中外历史上的“一国两制”现象,探求“一国两制”作为治国方略的历史借鉴,对于进一步以和平手段推动两岸关系继续发展,进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如果将“一国两制”看作特定历史时期条件下的一般治国方略,能否在古今中外人类社会历史里找到它的斑斑史迹呢?回答是肯定的。“一国两制”方针是作为当代具有中国特色的实现国家统一的治国之策首先被提出的,而作为一种广义上的治国之策,则又带有普遍的历史意义。我们仔细浏览古今中外历史,就会从集中反映各国历代统治者治国方略的历史史实中,找出广泛意义上“一国两制”浅显遗迹。
先来说说中国历史。
周初,周公采取过对殷民和周民内外有别的治国策略,《尚书·酒诰》中记载:对周民“群饮”要“尽执拘归于周,予其杀”,对殷民酗酒之众则“勿庸杀之,姑惟教之”,周公宽严相济的治国之策被后人誉为文张武驰的“文武之道”。
西汉初,曾“重建三典”,即“:一曰,邢新邦用轻典。二曰,邢平邦用中典。三曰,邢乱邦用重典。”这是在一国之中典型“分而治之”的司法制度,它与秦代“法无度”相比是历史一大进步。
公元386年,北部鲜卑族贵族拓跋跬率兵统一了中国北方,占领了大片汉族居住的地区,建立了北魏。鲜卑族“自北荒南迁”,拓氏令:“长孙嵩为南部大人,长孙普洛为北部大人,分治其众。”当时,鲜卑族地区为游牧经济社会形态,广大汉族地区为较发达的农业经济社会形态,北魏朝廷政务分设北南,采用“分治其众”办法,这应当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实行的“一国两制”治国之策。
公元10世纪,在东北辽河流域逐水草而游牧的契丹族逐渐强盛起来,先后占领了汉族地区的燕云十六州,由于这一汉族地区早已是当时世界上最发达的农业经济区,与游牧经济区“国情”大不相同,契丹统治者:“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因俗而治得其宜矣。”契丹国推行的“因俗而治”政权制度完全可以讲是中国最早的“一国两制”国体制度。
在古代中国历史上,上述提及的“文武之道”、“分而治之”、“分治其众”、“因俗而治”等治国方略和国体制度,它们所具有一般历史进步意义是:都在一个政权刚建立疆域扩大初期提出或产生,都遵循当时社会内部复杂多元的政治、经济、文化、民俗等客观历史条件,以调和社会内部民族矛盾、兼顾社会群体利益为基本出发点,选取内外有别不尽一致的政策策略。
再来看看世界历史。
公元476年,欧州大陆处在氏族社会的日耳曼民族征服了已有数百年奴隶制历史的西罗马帝国,占领者们后来最终被其占领地区的先进政治、文化、教育、经济和民俗所同化。在较长时间的历史同化进程中,先进与落后两种制度并存了较长一段时期,有史学者认为欧州封建制度产生就是这两种制度撮合过渡中的产物。
英国著名的“圈地运动”造就出崛起的一批新土地贵族,这些贵族中有不少人后来参加了英国资产阶段革命。革命胜利后,旧贵族的土地特权几乎被革命者全部剥夺,但是,却保留了新贵族的土地特权,致使封建性质土地所有权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并存了一段历史时期。而对所谓“日不落”老牌英国帝国主义来说,仅就其在全球的广大殖民地区(国)而言,若宗主国不采用保护国、自治领、殖民地等不同殖民政策手段,长达两百余年的“大英殖民统治”是难以维系的。
美国独立后不久,曾于1786年颁布《设立合众国俄亥河西北特区政府法令》。法令规定:该地区设总督,对区域内印地安人土地权属和土地买卖问题,总督制向议会制过渡等问题都作出了与美国东部地区截然不同的法律规定。还有,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南北社会经济制度背道而驰,北部形成以雇佣劳动为主的经济制度,南部则形成以奴隶劳动为主的经济制度,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美国南北战争就是两种制度不可调和及社会矛盾激化的结果。
据日本历史考证,日本大化革新是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伊始,这一过渡时期长达200多年,期间两种不同制度相互并存直至10世纪班田收授法彻底被废除,封建制度才完全确立起来。
上述世界历史史料说明:在一个统一体的国家中,两种或多种社会经济形态及其政治制度并存,是特有的历史客观存在。在多元向一元的量变过渡时期,统治者们如何选择过渡时期适应社会经济基础的政策策略和政治制度,对巩固政权、维护统一、保护民众利益、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尤为关键。
(二)
古人云:“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今天我们共同来了解古今中外与“一国两制”相似相近的历史史实,其目的就是可从中悟到“一国两制”这一历史现象背后具有一般规律性的东西,尤其是获取最终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的一般性借鉴信息。
首先,它给我们的启示是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式最终实现祖国统一,彻底结束海峡两岸自马关条约算起的长达百余年分离状态,绝不是一种偶然的主观臆断,更不是岛内“台独”势力所说的“政治图谋”,这是尊重社会现实的符合历史一般规律的深思熟虑的政治创见。如果我们两岸学者能够本着对历史负责、对祖国负责、对海峡两岸人民高度负责任的精神,就应当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继续去寻求更多有关“一国两制”历史例证,把握其事物内在的本质的普遍的规律,为说服广大台湾民众认同“和平统— 一国两制”方针,为以“一国两制”方式解决祖国统一问题作出不懈地努力,并真正促使两岸关系朝着和平统一方向发展。
其次,“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提出,广泛体现和代表着海峡两岸亿万同胞的根本利益。众所周知,现阶段广大台湾民众求发展、求和平、求稳定是主流民意。假如通过在一个国家(中国)实行两种制度(大陆地区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包括港澳地区资本主义制度),既代表着13亿大陆同胞的政治意愿及根本利益,也符合近3000万台港澳地区同胞的切身利益,保障了广大台港澳同胞经济利益、社会地位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在维护国家根本法律制度及其法治条件下,海峡两岸就完全可以政治上求得和解,经济上求得整合,文化上求得融合,军事上求得缓和,这一“四和(合)”原则必须建立在“一国两制”基石之上才可能成为现实。
再次,“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是最终解决两岸关系问题的和平抉择。不论当今国际社会政治风云如何多变,和平与发展始终是两个根本主题。一方面,我国大陆地区自改革开放以来,“集中精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成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保持一个长期稳定的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是至关重要的。另一方面,在岛内除去企图将台湾与大陆分裂开来、甚至不惜以挑起战争为代价搞分裂的极少数人外,绝大多数岛内民众仍普遍认同以和平方式最终解决两岸关系问题。目前,以稳定两岸关系、寻求两岸发展、加强两岸交流是广大岛内民众普遍呼声与良好愿望。所以说,坚持以“和为贵”的和平态度和手段,推动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进程,仍然是两岸负责任的政治家们、军事家们、两岸学者和各界有识之士的首要选择。
这里,还必须指出的是,坚持“和平统一 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国”。当前,处理两岸关系问题,不应当以岛内某个人或某些人的“意志”为转移,更不应根据这个人或这些人承认或不承认“一个中国”作为发展两岸关系的政治取舍。重要的是按照“一个中国”原则,把握两岸关系健康发展脉络,引导两岸关系朝正确方向发展,使之在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前提之下消除两岸敌对状态,实现两岸政治和解,促进两岸经济发展,顺应国际社会潮流,维护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的和平安宁,真正激励海内外亿万中华儿女尤其是岛内台湾同胞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尽责的民族使命感,激励其认同自己伟大祖国的民族亲情感,激励其共享祖国过去历史荣耀和未来锦绣前程的民族自豪感。
应当说,“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政治选择,是科学构筑祖国和平统一大厦的基石。因而,要通过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广泛宣传,唤起两岸人民的普遍认知认同,为实现祖国最终完全统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振兴,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不动摇!
(刘智伦 甘肃台联副会长、经济师)
中新网 200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