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实行军政一致、军民一致,是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也是克敌制胜的法宝。早在1940年1月,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农业展览会上讲话时,就通俗而深刻地说明了军民合作的道理:八路军也就是老百姓,故军队不要忘本,本就是工农。老百姓是主人,我们要军民合作。大家亲亲密密团结起来,日本一定打倒的。8月5日,八路军总政治部专门发出《关于严整纪律改善军政民关系的训令》。13日,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对野战政治部召集的政治工作会议及军区干部会议的指示中,指出:应当与军队中破坏对居民纪律的行为,不爱护根据地,浪费人力物力,不尊重政府及地方党以及一切脱离党的政策的行为,作严肃的斗争。
为彻底克服军队中存在的不尊重政府、违犯群众纪律的现象,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和毛泽东的领导与推动下,从1942年底开始,陕甘宁边区的部队首先开展了拥政爱民运动。
1942年10月19日至1943年1月14日,在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和陕甘宁边区部队军政干部会议上,军队干部和地方干部都各自检查了军政、军民关系上存在的问题。为了克服各自的缺点,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建设和巩固抗日根据地,经军队和地方政府商定,分别在部队和地方开展一次"拥护政府,爱护人民"和"拥护军队"的运动。据此,1943年1月1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了《拥护军队的决定》、《拥军公约》和《"开展拥军运动月"的工作指示》。1月25日,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部和政治部发布《关于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要求边区部队必须提高全军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认识,使党政军民更加团结一致。同日,留守兵团政治部发出《关于拥政爱民运动月的工作指令》,决定从2月5日至3月4日为边区部队拥政爱民运动月的决定。2月1日,贺龙为《解放日报》撰写社论《开展拥政爱民运动》,向部队发出了号召。同日,留守兵团公布了人民军队历史上第一个拥政爱民公约。内容是:服从政府法令;保护政府,帮助政府,尊重政府;爱惜公共财物;不得侵犯群众利益;借物要送还,损失了要赔偿;积极参加生产,减轻政府和人民的负担;帮助人民春耕秋收和冬藏;帮助人民进行清洁卫生运动;了解民情风俗,尊重民情风俗;向人民宣传,倾听人民意见。从此,陕甘宁边区便出现了军队拥政家民的热潮。于此同时,边区人民拥护军队,优侍抗日军人家属的运动也蓬勃开展起来。拥政爱民与拥军优抗互为呼应,互为推动,消除了军政、军民之间的某些隔阂和误会,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增进了军政、军民团结。
八路军留守兵团拥政爱民和陕甘宁边区拥军优抗的成功经验很快被推广到敌后各抗日根据地。1943年5月8日,《解放日报》发表《拥军运动和拥政爱民运动的经验》的社论,号召各抗日根据地部队学习和借鉴陕甘宁边区部队开展拥政爱民运动的做法。10月1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的指示中,明确地指出:应准备于明年阴历正月普遍地、无例外地举行一次拥政爱民和拥军优抗的广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要求军队方面,重新宣布拥政爱民公约,自己开检讨会,召集居民开联欢会(当地党政参加),有损害群众利益者,实行赔偿、道歉。以后应于每年正月普遍举行一次。10月14日,毛泽东在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上又强调:一切问题的中心是老百姓的问题,武装的人民(军队)与非武装的人民要打成一片,必须要有政策来实现,只要军队能拥政爱民,政与民是会爱军队的。
12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拥政爱民拥军运动的指示》,规定明年旧历正月全月为拥政爱民月及拥军月。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下,各根据地的军队领导机关,都先后发出指示,重新公布拥政爱民公约,使拥政爱民运动蓬勃地开展起来。在此期间,涌现出许多拥政爱民的先进人物,如"马定夫爱民模范连"等。经及时宣扬后,对推动拥政爱民运动起了很大的作用。各根据地的拥军优抗运动也搞的有声有色。拥政爱民运动与拥军优抗运动的广泛开展,使根据地军民达到了空前的大团结,有效地保障了对敌斗争的开展与胜利。从此,拥军爱民运动便成为军队的新的光荣传统,始终坚持、继承和发扬下来。(陈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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