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北省委中心组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 。省委书记俞正声主持并讲话。俞正声要求,我省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不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干创造条件。
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国光,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杨永良,省委副书记罗清泉,省委常委宋育英、陈训秋、贾富坤、苏晓云、周坚卫、张昌尔,副省长高瑞科参加学习。
大家认为,《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了党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干部任用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大家谈到,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好《干部任用条例》,关键是要解决好“选什么人,怎样选人”的问题。要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选拔任用干部。一要注重看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对党政领导干部来说,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要考察其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也要考察其道德品质。尤其要看关键时刻的表现,要看能不能经受名、利、权、色的考验,能不能做到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二要注重看干部的作风。要按照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的要求,注意考察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他们在“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方面做得怎么样。三要注重看干部的政绩。干部的政绩是干部德才素质的集中表现和综合反映,是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干部素质的高低,最终要在政绩中体现出来。识别和评价干部的政绩,要做到全面、客观、真实、科学,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四要注重看干部的群众公认程度。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高不高、作风好不好、政绩突出不突出,群众自有公论。其次,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形成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机制。要严格执行推荐提名程序;要切实把好考察关;要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制度和程序。第三,要坚持干部工作中的群众路线,进一步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民主推荐,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群众参与民主推荐的范围;要进一步扩大干部考察工作中的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要重视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第四,要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防止和减少用人上的失察失误。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第五,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障。
俞正声强调,当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精神,做好宣传工作,让领导熟悉,组织部门精通,群众了解。要结合湖北实际,制定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细则。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重在落实,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 (袁新民、王才忠)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200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