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意见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于近日正式推出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意见。

    《意见》对宣传、学习,使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和了解《干部任用条例》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同时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对照《干部任用条例》,对以往制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凡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要求的,一律废止,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和要求重新制定。

    宁夏结合《干部任用条例》,提出今后应做好的7项工作。一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以及自治区党委已经提出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二是建立健全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机制,加大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力度;三是尽快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后备干部名单,真正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与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四是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五是全面推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建立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度,逐步使干部能上能下成为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六是进一步改进干部考核方法,充实和完善考核内容,防止考察失真失误;七是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建立健全干部交流激励制度、保障制度,把干部交流同培养使用结合起来。

    人民网 2002年8月02日

    


党政干部任用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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