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减免学费如何管理?  

    答:各高等学校要根据国家及本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的实施办法,并报学校的主管部门备案。

    各高等学校有权对享受减免学费的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情况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者。除须全额补交减免的费用外,还应视情况给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各高等学校要在招生前向社会公布其包括减免学费在内的各类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向社会进行宣传,解除经济困难考生及其家长的顾虑,保证合格新生按规定入校学习。

    减免学费是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与其他有关政策统筹安排。

    各地区、各部门、各高等院校要将学费减免政策和其他资助困难学生的有关政策措施,在实践中认真总结、逐步完善。各校党、政、群组织要共同配合,做好困难学生思想工作,鼓励他们努力学习、艰苦朴素、积极进取。

    

    中国网200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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