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
贸易投资便利化是《安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地与香港之间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不可缺少的机制保障,也是内地与港澳根据各自的优势,不断拓展新的合作领域和合作空间的渠道。
港澳回归以来,与内地的经贸联系日益密切,货物、资金、人员、信息往来不断增加,双方经贸合作的水平显著提高,促进经济的进一步融合已经成为内地与港澳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但港澳作为特别行政区和单独关税区,与内地实行不同的经济制度,因此,内地与港澳之间不断扩大的物流、人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要求减少彼此间的制度障碍,建立更加便利、高效的合作机制,促进贸易投资的便利进行。
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性质和特点
贸易投资便利化是《安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在内地与港澳之间建立一种政府间的合作机制,为促进彼此间的贸易投资及产业合作更有效、便利进行提供制度性保障。《安排》中贸易投资便利化所包含的内容涉及经贸领域的许多方面,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政府间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进行而加强协调与配合的行政互助,如贸易投资促进合作,通关便利化的合作,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合作,电子商务的合作,法律法规透明度的合作。二是根据内地与港澳经济特点和各具优势的行业,加强不同领域的项目合作,如中小企业合作、中医药产业合作以及金融合作、旅游合作等。
这些合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突出了政府推动的作用,体现了以政府为主导,民间机构和企业广泛参与的合作特点。
多年来内地与港澳的经贸合作主要以民间的方式进行。而《安排》中贸易投资便利化,则是在以往民间合作的基础上,通过《安排》这个平台和渠道,在内地与港澳的官方层面上建立起了全面的合作机制,使相互间经贸交流与合作能够在政府有效的指导和协调下顺利进行。
第二,合作领域广泛,突出了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优势互补。
贸易投资便利化中纳入了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对口合作机制,如中医药产业合作、电子商务合作、中小企业合作,通过在这些领域的具体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标。
第三、既兼顾现实需要,又着眼于长远发展。
《安排》中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内容包含了当前内地与港澳在相互贸易投资过程中还缺乏协调的各个方面,旨在加强双方的合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贸易投资的顺利进行。同时它将根据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的发展不断增加新的合作领域和合作内容。
中国网200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