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问题(8题)

103.请问《安排》中贸易投资便利化7个领域是否都有各自的磋商、执行部门?企业有关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建议,应提交给哪个部门?

《安排》中贸易投资便利化部门涉及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透明度,中小企业合作和产业合作7个领域。

根据《安排》第十九条设立的联合指导委员会针对上述7个合作领域,分别设立了有内地和香港(澳门)有关政府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研究、磋商和促进各项便利化及合作措施。工作组成员机构的名称见附表。企业和工商团体的有关建议可以分别向内地、香港、澳门的有关部门提出。

104.请问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在法律法规透明度方面有什么具体的措施,方便港澳厂商更加便利地在内地投资营商?

《安排》签署后,内地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了涉及《安排》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行政章程的修改和具体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修改后的法规规章已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内地有关部门还编写了这本《知识读本》,介绍有关《安排》的实施要点、执行过程、法律法规,以便于企业利用《安排》提供的贸易投资机会。

内地政府部门将加强与特区政府的合作,做好贸易、投资以及其他经贸领域法律法规的颁布、修改情况的信息交换;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有关媒体、举办经贸政策的说明会、研讨会宣传介绍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透明度。

105.请问内地与香港如何开展中医药领域的合作?

内地与港澳有关部门将根据《安排》建立新的合作机制,充实合作内容,近期主要在以下方面开展合作:就中医师和中药在香港注册。

中国网2004年2月11日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