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服务贸易的问题(31题)

71.中国政府承诺,在加入世贸组织三年后,所有外国公司均可享有进出口权。这是否意味着即使根据《安排》,港澳的投资者还需要等待1年才可以享有进出口权?

符合《安排》规定条件的香港、澳门投资者可于2004年1月1日在内地设立批发、零售和外贸企业,取得进出口权。

72.根据《安排》设立的独资零售商业企业可否经营汽车的销售,包括进口汽车的零售?

按照《安排》的规定,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可以设立商业零售企业销售汽车,包括进口汽车。

73.《安排》中分销服务的开放是否包含售后服务的开放?

《安排》中分销服务的开放内容,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有关文件对于分销的定义,只包括佣金代理、批发、零售、无店铺销售和特许经营。

74.港澳个人在广东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是否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怎样办理登记手续?

香港和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据《安排》的规定,在广东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其登记手续应按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人需提交有关身份证明。

75.港澳个人在广东省设立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一人在广东的不同城镇或者在同一城镇开设多个商户?

按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前国内自然人在内地只可设立一个个体工商户。港澳个人按照《安排》的规定在广东从事个体经营,亦应当适用此规定。

76.港澳个人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其零售业务范围是否包括自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及与经营相关的配套服务?

港澳个人按照《安排》的规定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范围不包括进出口业务等相关服务。

保险服务

77.如何计算香港或澳门由多家保险公司经过整合或战略合并组成的集团的资产?

《安排》中所谓经过整合或战略合并组成的集团,不是松散名义上的集团,而是具有实际法律地位的真实的集团。计算其资产时,只计算资产中与保险有关的资产。对港澳保险公司下属的海外保险业务资产可计算在内;但对港澳保险公司其所属集团所辖的、属于香港地区之外的保险公司的资产不计算在内。

78.《安排》附件4种所指的内地保险从业资格指的是什么,是否包含保险代理及保险经纪?

内地保险从业资格是指取得内地保险代理人、保险公估人和保险经纪人的从业资格。

79.香港、澳门的保险经纪公司是否可以根据《安排》进入内地保险市场提供服务?

香港的保险经纪公司进入内地保险市场应符合中国对世贸组织承诺中有关经纪公司的规定。

银行服务

80.为取得《安排》提供的待遇,香港、澳门的银行应该履行什么样的申请手续?

香港、澳门银行根据《安排》在内地设立分行、法人机构、财务公司及其内地分行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手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办理。

证券服务

81.证券服务中香港专业人员的含义是什么?

香港、澳门证券、期货专业人员是指现在持有及最近三年内持有香港证监会发出相关牌照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82.香港专业人员申请内地从业资格,要履行什么手续?

香港证券、期货专业人员可依据简化程序在内地申请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即香港专业人员只要通过内地相关法规考试,依据内地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在提供相应材料的基础上,即可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或中国期货业协会颁发的从业资格。在香港证券或期货类经营机构执业的人员,由所在的机构代为提出申请,提交规定的材料后可获得个人的执业资格。(详细内容请查阅中国证券协会网站www.sac.net.cn 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网www.cfachina.org 。)

通过上述途径取得从业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员,如持有香港负责人员牌照,中国证监会将认可其作为内地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

83.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旅行社有何规定,设立手续如何?

根据《安排》附件4的规定,港澳旅行社与内地合资设立的由内地拥有多数股权的合资旅行社无地域限制。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港澳旅行社在内地设立由内地拥有多数股权的合资旅行社的要求和手续如下:

(1)注册资本的要求

合资经营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400万。

(2)港澳投资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 是旅行社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

② 年旅游经营总额4000万美元以上;

③ 是本地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

(3)申请程序

由企业设立所在地主管部门报国家旅游局和商务部批准。

海运及其辅助服务

84.港澳从事“非干线班轮”服务的航运公司,可否根据《安排》的规定在内地设立独资船务公司,为其拥有或经营的船舶提供服务?

可以。

85.是否允许香港公司以独资形式经营内地与香港之间的船舶运输及货物装卸业务?

香港公司可以以独资形式经营内地与香港之间的船舶运输及货物装卸业务。

86.香港航运公司利用干线班轮船舶在内地港口自由调配自有和租用的空集装箱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包括哪些?

香港国际班轮公司利用干线班轮船舶在内地港口自由调配自有和租用的空集装箱(不包括出口新造集装箱),首先需要获得交通部签发的《国际班轮业务经营者空集装箱调运备案证明书》,并由该公司或其代理人自制《集装箱调运清单》准备向海关申报。《集装箱调运清单》的内容包括:调入或调出、原集装箱进境船舶名称、航次、日期、承运空箱的船舶名称、集装箱箱号、规格类型、目的口岸、箱体数等。调运流程为空集装箱调出时,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出示《国际班轮业务经营者空集装箱调运备案证明书》和《集装箱调运清单》;调出地海关对《集装箱调运清单》进行审核,并将《集装箱调运清单》一份装入关封;空箱调入时,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向调入地海关递交《集装箱调运清单》,调入地海关审核《集装箱调运清单》与随船的《集装箱调运清单》是否相符,如果相符,指示港澳部门装卸。对需将空箱调运至两个以上港口的,调出地海关根据《集装箱调运清单》分别制作关封,各调入地海关按照以上流程办理空箱调入手续。

87.香港或澳门企业根据《安排》在内地成立的船舶管理公司可否直接在内地招募船员,而不通过内地的船员代理或中介公司?

根据《国际海运条例》第30条的规定,国际船舶管理公司可以接受船公司的委托,提供船员招聘、训练和配备服务。如果涉及船员劳务出口,须符合有关规定。

88.在内地设立港澳独资船务公司的申请手续和最低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营运多久后才能开设分公司,分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多少?

申请设立独资船务公司要按交通部、商务部《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独自船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万美元。开业一年后可设立分公司,每增设一个分公司,应增加注册资本12万美元。

公路运输服务

89.《安排》中“道路货运”业务和“货运‘直通车’”有什么区别?

道路货运业务是指在内地的公路、城乡道路和乡村道路上使用货车从事货物运输的活动。

货运“直通车”是道路货物运输组织形式之一。《安排》附件4中所指的货运“直通车”业务是指在香港或澳门与内地的某一省、市之间“点到点”的直达道路货物运输。在两地间经过其它省、市不能从事任何运输经营性活动。从事道路货运“直通车”业务应在内地设立合资、合作或独资运输企业,并经交通部、商务部批准。

90.货运“直通车”业务与目前存在的中港货运有什么区别,“直通车”在内地是否只能有一个终点站?

《安排》中的货运“直通车”业务与目前存在的粤港、粤澳“直通车”主要有以下三点不同:(1)经营地域不同,货运“直通车”业务的另一点可以是包括广东在内的所有内地各省、市、自治区,而不仅仅是广东一个省;(2)经营者不同,货运“直通车”业务的经营者只能是香港或澳门的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合资、合作或独资公司;(3)管理部门不同,目前存在的粤港“直通车”是中央政府委托广东省代管的,货运“直通车”业务将由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直接管理或部分授权地方政府管理。

货运“直通车”业务原则上只允许在内地有一个“终点”,由于特殊需要,确需在一个以上的省、市和自治区落货或上货,经公安、交通、商务部门批准后也可作为特例。

91.已登记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货车可否同时提供内地道路货运服务?

根据上述对货运“直通车”业务的解释,加之从事货运“直通车”业务的货车仍然实行“双牌照”管理,因此,登记提供“直通车”业务的货车原则上不能从事内地道路货运业务。

92.经营道路货运和“直通车”业务的港澳公司,申请手续如何办理,有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拟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经营道路货运和货运“直通车”业务的香港或澳门服务提供者,应按《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务管理规定》向拟设立公司注册地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转报交通部和商务部审批。设立道路运输公司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但要具备与拟设立公司和从事业务相应的资金、设备、场地和人员条件。

仓储服务

93.“仓储服务”的具体定义以及业务范围如何?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一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根据这一定义,仓储服务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收取存货人支付的仓储费的一种服务形式。仓储服务的范围应当包括各种类型的仓储服务,如冷冻仓储、鲜活仓储等,但是保税仓储需要由海关批准。

94.港澳投资的仓储公司除一般货物仓储服务外,可否兴建货仓自用,能否经营保税仓库等业务?

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的仓储公司可以兴建货仓自用,经营保税仓储需经海关批准。

95.港澳独资仓储公司有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申办程序如何,设立分公司有何要求?

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仓储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正常经营后可以在内地设立分公司。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仓储公司可以直接向设立企业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其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上报到商务部审批。

货代服务

96.“货运代理”服务是否包括国内和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其业务范围如何规定?

《安排》中承诺的货运代理服务就是指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即: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提供者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

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

97.港澳独资货运代理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如果开设分公司,有什么要求?

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根据业务的不同分为:海运业务500万元人民币,空运业务300万元人民币,陆运业务200万元人民币;每设立一家分支机构需额外增加50万元人民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设立一年后方允许设立分公司。

98.港澳独资货代公司,在使用内地货运设施方面是否有限制(如机场)?

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的独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使用内地货运设施方面没有限制。

99.港澳投资的货代公司如果处理空运货物,除商务部审批外,是否还需要民航总局的审批?

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国际空运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不需要经民航总局批准。

物流服务

100.港澳企业在内地设立独资物流公司会经营多项业务,包括道路运输、仓储、装卸、加工、包装、配送、咨询、货运代理业务等许多业务,是否申请一种牌照即可,申请手续如何,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要求为多少?独资物流公司营运多久才能开设分公司,分公司有无注册要求?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物流公司根据其申请的业务不同需领取不同的营业许可证。

设立外商投资物流企业,应向企业设立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商务部批准。商务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符合规定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目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500万美元,但设立分公司无额外的注册资本要求。经营范围中包含货运代理业务的独资物流公司需设立一年以上方可设立分公司,其余企业在正常经营后均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随时开设分公司。

101.“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和“国内货运代理”的具体定义和业务范围如何?

国内货运代理属于道路运输的辅助业,国内货运代理经营者作为货主的代理并不直接承运货物,而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的经营者直接承运货物。

102.在香港从事速递服务的公司能否在内地设立独资物流公司,提供国际速递服务?

香港从事速递服务的物流公司可以根据《安排》的规定在内地设立独资物流公司,按照《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国际速递业务。

中国网200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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