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团式城市群引发的经济社会深刻变革

(节选)

组团式城市群的构建,既有空间布局上的整体思考,又有产业布局上的合理调配,以达到组团式城市群在结构上与功能上的完善,以此去获取“发展红利”。即从知识互补、人力互补、技术互补、产业互补和设施互补中,降低交易成本,克服市场壁垒,取得协作效益,分散创新风险,形成良性网络,最终享受发展红利为区域带来的整体效益。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在构建组团式城市群的过程中,必须逐步地实现四类经济社会的根本转变,结合中国的国情在生产力要素组合的各个分量中,推进获取综合效益最大化的整体目标,这四大基本转变分别是:在组团式城市群的地理范围内,促进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的转变;在投入拉动领域内,促进民间储蓄向民间资本的转变;在劳动力要素领域内,促进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转变;在社会二元化结构的消除中,促进从拥有土地的农民身份向股民身份的转变;在组团式城市群的顶层规划中,促进从点状形态向块状形态的转变。

1、 促进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的转变:解决城市化成本的基本出路

在未纳入组团式城市群范围时,土地是作为第一产业(以绿色植物作为初始生产力的存在形态)的载体而存在,其基本属性是作为资源,加上其它自然投入(如CO2、水、太阳光)和劳动力投入,形成了农业的初始生产力,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纳入养殖业和加工业,共同构成了以土地资源为中心的产业形式和社会结构形式。当土地纳入到组团式城市群之后,其功能形态和使用价值将会发生根本变化,从原先以生产农作物为主转变为高附加值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生产。

2、促进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转变:培育城市发展的第一资源

中国是世界人口大国,城市化进程中一要在数量上将农民转变为市民,二要将农民的素质与积聚财富的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因此将庞大的人口资源迅速转变为更加有效的人力资本,是建设组团式城市群的本质要务。

3、促进民间储蓄向民间银行的转变:逐步走向扩大“内投”的稳健方向

现在我国的民间储蓄已经超过10万亿人民币,与目前的国内生产总值大致相当,加上固定资产的占有,民间财富已经达到一个十分可观的地步,如何积极稳妥地将这个庞大的资本释放出来,转变为逐渐制衡外部投资额的程度,是推行城市化进程中扩大生产、解决就业、实现国际收支平衡和全面纳入市场体系的重要步聚。

4、促进农民身份向股民身份的转变:保持社会稳定的基本保证

在加速实现组团式城市群的进程中,城市群内的农民身份转变必须具备两大基本条件。其一,在转变过程中,农民原有财产水平(基础收入)的保持与增殖,即农民原先依赖土地的收入水平至少必须获得“永久”的保障,以打消农民在失去土地状况下的后顾之忧;其二,在农民的基础收入得以保证的条件下,进一步提高积聚财富的能力,获得更高的生活水平,逐步过渡到与城市居民平均收入相当的水平。

以上四大转变,实质上是互相呼应的,对于全面解决组团式城市群进程中的难点问题:如投入成本问题、充分就业问题、启动内部投资问题、保持社会稳定问题、确保农民利益问题等,是至关重要的,也是产生新思路、考虑新体制、设计新机制的重要切入点。

(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撰写) 

   中国网 200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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