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美国总统大选的临近,同性恋婚姻是否合法日渐成为美国全国争论的焦点。美国佩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 for the People & the Press)于2004年2月27日对1,149位选民所做的一项民意调查就说明这一问题对美国政治的重要性。该项调查显示,40%的美国选民认为,如果总统候选人对同性婚姻的看法与自己相左,即使他在其它问题上与自己观点相似,他们也不会在大选中投他的票。
同性恋婚姻合法性问题,驴得象失
2004年2月25日,美国总统小布什公开要求修改联邦宪法,禁止同性婚姻合法化。小布什的这一讲话是针对美国州政府近来一系列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举动作出的反应,其中包括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决议,旧金山市给同性恋情侣颁发结婚证书,新墨西哥州也有数对同性情侣从政府领到结婚证书。
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约翰·克里(John Kerry)和约翰·爱德华兹(John Edwards)虽然相继发表声明反对同性恋婚姻的立场,但是他们认为不必大动干戈修改宪法来禁止同性恋结婚。
克里还谴责小布什不惜借同性恋婚姻合法化问题来分裂美国,目的是为了转移选民对其经济和外交政策失误的注意力。这位马萨诸塞州议员在美国国家广播公司(NBC)电视节目“今日”(Today)说:“他本人不会为了政治目的而损害美国宪法。”
一些华盛顿政治观察家认为,克里和爱德华兹在同性恋婚姻合法性问题上的“中间路线”更多讨好美国选民。
“表明不支持同性恋婚姻很重要,但是在划清界限的时候应该选择更合理、更温和的中间路线,而不是提议修改宪法。” 佩尤中心主任安德鲁·科哈特(Andrew Kohut)说。佩尤中心2月27日的民意调查也显示,虽然将近一半的美国选民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是他们也认为不必以修宪作为解决方法。
同性恋权益活动家称,无论两党候选人如何平衡自己的立场,最终获益者都将是民主党,因为同性恋选民已为布什的提议所激怒,同时许多其他选民也不支持修宪。
全国同性恋工作组织(National Gay and Lesbian Task Force)常务董事马特·福瑞曼(Matt Foreman)称,同性恋者第一次在一个问题上如此团结,集体反对歧视。他们甚至比反对艾滋病问题还要团结。此时,小布什的修宪提议和民主党反修宪立场形成鲜明对比,同性恋选民显而见地会支持后者。
同性恋挑起美国第二次民权运动?
2004年2月25日,美国总统小布什公开要求修改联邦宪法,禁止同性婚姻合法化。一项宪法修正案必须获得参、众两院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支持,并经四分之三的州批准才能通过。美国修宪成功难度如此之大使得美国政治分析人士认为,小布什只不过在政治做秀而已,也有人认为小布什试图效仿其父在1988年大选中的做法,挑起一场文化战以争取美国选民打败竞选对手,因为多次民意调查表明多数美国选民反对同性恋结婚。
美国历史上宪法只进行过17次修改,修正案都是有关扩大和保护个人权利,而不是限制或禁止个人权利。这为小布什的修宪提议划了第二个问号。
同性恋权益活动家最近在华盛顿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小布什的修宪提议实质上是推行“歧视”政策。同性婚姻合法化涉及估计占全美总人口20%的同性恋人群的福祉,难怪被不少人看作是美国第二次民权运动。
美国宪法规定,人人生而平等。同性恋权益活动家认为同样缴税、同样工作的同性恋者,因为不公平的法律而不能享受到应有的权益,比如作为配偶的继承权和社会福利。目前美国有100多万的孩子由同性恋父母抚养。同性恋权益活动家坚持说,肯定同性恋者的婚姻权利不会对其他的美国家庭造成损害,他们的生活仍将照旧。他们说,只有象麻省和旧金山市那样被合法化的同性婚姻才使得数百万同性恋者组成的家庭享受同等的权利,保证他们的孩子更健康地成长。
同性恋权益活动家声称同性恋者权利运动并不是为了改变文化,而是为了结束社会对同性恋们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大部分同性恋者只希望能够被当作正常人看待。合法化同性恋婚姻最终不是危害而是造福社会。其他国家的先例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而以加州佩博丁大学(Pepperdine University)法学院教授道格·克密科(Doug Kmiec)为代表的保守派则认为修改宪法完全必要。
“这不是歧视或者限制公民权利,而是肯定现有的重要文化价值观念:由男人和女人结合的婚姻是大自然的创造,这样的家庭才是合理的。异性父母组成的家庭才能给孩子提供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同性恋者们可以过他们自己选择的生活,但是法院无权重新定义婚姻。近日,一系列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举动正在误导公众,危害公共秩序,动摇美国社会最重要的文化观念。只有修改宪法才能解决争议,向社会传达正确的信息,”克密科教授说。
在国际范围上,丹麦在1989年第一个将同性同居合法化,在此后的两年里,挪威、瑞典、冰岛和法国相继做出相同的裁决。2001年,荷兰成为第一个承认同性恋婚姻的国家。接着,比利时在2003年承认了同性恋婚姻。加拿大的安大略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在同一年也承认了同性恋婚姻,但全联邦承认还要等到2004年的公投表决。
沈红梅,《华盛顿观察》周刊(Washington Observer weekly)第7期,20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