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和发展》——李荣融主任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加快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2004年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总的考虑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改革步伐,调整布局结构,力争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新的突破,为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体制保证和新的动力。着重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所有者权益和所出资企业各项合法权益。
继续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立法工作。抓紧修改授权经营、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企业负责人年薪制、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等法规和规章,并争取尽快发布实施。配合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强资本运营、健全监督体制、完善企业选人用人与激励约束机制等重点工作,抓紧拟订一批法规和规章。同时继续对现行的200多件涉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清理。
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准则。我们要进一步树立出资人意识,严格按照《条例》履行职责,决不做“婆婆加老板”,切实维护所有者权益和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纠纷处理工作的规范和协调,同时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认真总结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经验,逐步在53户中央管理负责人的企业率先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与加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机结合起来。
(二)完善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抓紧研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2004年是对中央企业实施业绩考核的第一年,我们将按照《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扎实细致地做好经营业绩考核的全面起步工作,切实兑现奖惩。
清产核资是推行经营业绩考核的基础和前提。目前,中央企业正在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正在进行新旧会计制度的转换工作。根据这种情况,2004年首先是做好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起步工作,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待清产核资工作完成后再行起步。
与经营业绩考核相配套,2004年要在中央企业普遍实行负责人年薪制。企业负责人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敏感的工作,也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目前推行这项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根据这一情况,我们确定了稳健开局、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起步阶段主要是从企业负责人实际的薪酬水平出发,适当加大激励的力度,先从操作相对简单的年薪制起步,着重解决短期激励问题,将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加大考核兑现的力度。同时建立出资人对企业负责人薪酬的管理机制,改变企业负责人自定薪酬的状况。下一步在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适合企业特点并在管理体制、激励方式和激励水平上与市场机制全面接轨的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也是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我们已经组织力量着手进行研究,初步考虑是,2004年将这项制度的方案框架确定下来,2005年进行试点。
(三)继续探索按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途径和做法,加大中央企业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力度。
扩大招聘范围,增加招聘数量,继续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中央企业高级管理者,同时开展招聘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试点工作。
(四)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
完善授权经营制度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授权经营的内涵是国有资产出资人将由其行使的部分权利授予其所出资企业中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行使。被授权的企业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中国家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做法和借鉴外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予其所出资企业的权利,并明确被授权企业的条件、授权程序及相关责任等。国务院已经公布了授权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我们将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增加或减少及企业名称变更,及时予以公布。
(五)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抓紧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方向和重点,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
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是多年来党中央的一贯方针,十六届三中全会再次予以了明确。就全国国有企业来讲,要力争形成30-50家这样的企业。要抓住加快投资体制改革步伐这个机遇,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和扩大中央大型企业的投资决策权。要研究中央大企业跨国经营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要进一步加强对提高大企业国际竞争力工作的指导,把提高大企业国际竞争力工作做实、做细。
继续做好资源枯竭的矿山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全国符合关闭破产条件的资源枯竭的矿山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还有2500多户,涉及职工近510万,涉及金融债权2400多亿元。2003年全国企业关闭破产新增项目核销规模按600亿元安排,实际核销规模不低于350亿元,重点安排军工、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及监狱企业的关闭破产项目,继续支持中西部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结构调整,东部有条件的省市今年再安排一批项目,明年转入依法破产,适当增加中央企业关闭破产项目。中央企业有符合政策性破产条件的子企业,可抓紧制定破产预案并报国资委。从2004年开始,再用4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问题,基本消化历史遗留问题。明年中央企业核销规模初步考虑按50亿元安排。中央企业特别是大型产业集团都要围绕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结构调整总体规划,提出分年度实施企业关闭破产的具体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这项工作。
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加快中央企业改革和发展
2004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2004年中央企业的各项工作,对实现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经济形势作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总的看,有利因素很多,但不利因素也不少。
从有利的一面看,2004年世界经济复苏可能加快,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长可能高于今年,国际产业转移和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国内经济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经济增长的内在活力和市场需求增强,特别是我国经济正处于新一轮经济增长的上升阶段,对中央企业的改革和调整十分有利。
从不利因素看,世界经济增长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国内经济建设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也会给我们带来一定不利影响。部分行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带来的部分生产资料价格大幅上涨对上游企业比较有利,但对制造加工企业会造成成本相应上升;电力、煤炭、石油和运输等瓶颈制约加剧,给许多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困难;出口退税率下调,给部分以出口为主的中央企业也会带来压力。
2004年中央企业改革和发展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不失时机地加快推进中央企业的改革和调整,努力保持发展的良好势头,进一步增强中央企业的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努力使经济效益比今年有新的提高,各项工作有新的进展,为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快企业改革和制度创新步伐。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企业改革步伐加快,力度加大,在转换经营机制、分流富余人员、并购重组改制、境内境外上市等一些重要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深层次体制性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改革正处于攻坚破难阶段。相对于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来讲,中央企业改革滞后,步伐不够快,力度不够大。目前189家中央企业,集团一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只有9家,其他企业都是单一投资主体,大多数是按《企业法》注册的,实行的是总经理负责制。随着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中央企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目前世界500强企业已有400多家进入中国,这些公司在规模、技术、资金、品牌等方面具有优势;国内民营企业迅速崛起,实力不断增强。民营企业用工少、机制活、成本低、负担小,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如果我们不能加快改革步伐,抓紧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一些深层次体制障碍,我们就会在市场竞争中陷于被动。面对跨国公司和民营企业的双重竞争,我们必须化压力为动力,增强改革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改革步伐。2004年要力争在四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尽快形成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逐步使国有独资的中央企业由按《企业法》登记、受《企业法》调整,改变为按《公司法》登记、受《公司法》调整,并逐步建立规范的董事会。明年我们要在大型中央企业中选择几户企业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尽快推开。进行这项试点,我们将充分考虑现领导班子成员任职的平稳过渡,并优先考虑对试点企业授权经营。已经建立董事会的企业,都要把忠实代表出资人利益作为根本宗旨,以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和内部改革决策以及选聘、考核、激励总经理为重点,进行完善和规范。明年我们要加快建立外部非执行董事制度,使其与内部执行董事共同发挥作用。
二是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尽快使股份制成为中央企业的主要实现形式。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互相参股等多种途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调整和优化产权结构。除军工生产等极少数难以实现产权多元化的企业外,其他中央企业都要积极吸引战略投资者,吸引外资、民营等各类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要加快重组上市步伐,集团一级能够上市的应积极上市,提高整体竞争力。积极鼓励中央企业之间相互参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科技型中央企业股份制改革步子可以走得更快一些,把实现产权多元化与充分调动设计、科研人员和经营管理者积极性紧密结合起来,鼓励技术骨干、管理骨干持有股权,以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明年我们将会同科技部在高新技术中央企业进行股权激励试点。
三是加快企业内部改革步伐,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要深化用工、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真正做到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分配能高能低。要积极推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聘任制,除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外,中央企业的二级、三级企业都要积极推行经营管理者市场化选聘。要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推进经营者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相适应的基本工资制度和分配方式,积极探索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措施和办法。
四是加快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步伐,多种途径分离办社会职能。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是将国有企业改革与再就业有机结合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分流富余人员重要而有效的形式。据初步统计,中央企业有8.1%的资产属于辅业资产,现有职工中近三分之一属于辅业单位职工,改革潜力很大。中央关于主辅分离的优惠政策执行到2005年底,时间只剩两年了,中央企业都要增强紧迫感,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抓住辅业产权多元化改制和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两个关键环节,创造性地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快改制总体方案的审核进度,帮助和指导企业加快实施步伐。分离办社会职能也是深化中央企业内部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各级财政要给予支持,同时中央企业也要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探索多种分离办社会职能的途径和方式,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商和沟通,争取他们更多的支持。
中央企业加快改革步伐要注意把握好三点。一是要做到规范改制。既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积极推进中央企业产权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又要保证国家对重要企业的控制。贯彻《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改制方案都要报国资委核准,其他子企业改制要经集团总部批准。企业改制中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要理顺产权关系。要把企业改制与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结合起来,树立产权意识,强化产权观念,真正理顺企业的产权关系,切实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的各项管理工作,应该办理的手续一定要及时办理。三是要确保企业稳定。当前影响企业稳定的因素不少,在重组改制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特别是破产关闭中,要进一步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把握好实施力度,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操作程序;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及时化解各种矛盾,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配合,争取他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企业改革和调整的顺利进行。
(二)加大企业重组调整的力度。
重组调整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中央企业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措施。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中央企业在资源配置方面不尽合理,存在着业务交叉、无序竞争等问题,无论是招商引资还是工程竞标,中央企业相互之间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的现象屡屡发生,不仅影响了经济效益,也影响了中央企业的整体形象,这个问题必须下决心加以解决。面对全球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跨国公司加紧进行全球布局的新形势,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加快中央企业重组调整步伐。
一是积极开展中央企业的联合重组。目前中央企业包括优势企业联合重组的空间还比较大,不少中央企业之间也在酝酿联合重组,只要是有利于优势互补,有利于优化中央企业结构,有利于提高整体竞争力,我们都给予支持。一时难以达成共识的,我们将积极予以协调,该决定的就决定。中央企业的联合重组视野要宽,起点要高,立意要远,要真正有利于做强做大,决不能为了一味求大去搞联合重组。要着眼于长期发展战略,以国际一流公司为对象,积极吸引战略投资者,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研发能力,引进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加快缩小与国际一流公司的差距,形成中央企业与跨国公司、民营企业既竞争又合作的局面。有条件的中央企业也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并购重组,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二是要进一步搞好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调整。要围绕提高整体竞争力,进一步减少管理层次。明年中央企业对三级以下的企业要通过多种途径继续进行清理,同时努力实现企业内部管理的扁平化,提高企业控制力和管理效率。特别是一部分在政府机构改革中由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整合形成的中央企业,内部业务交叉、机构职能重叠的情况比较普遍,资源没有得到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更要加快内部调整的步伐。
(三)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中央企业要加快发展,进一步提高竞争力,必须做到技术要精,质量要优,成本要低,服务要好,这就要求在加强管理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要加强战略管理。目前不少中央企业已经制定了中长期发展战略,大多数发展战略目标清晰,定位准确,措施扎实,但也有一些企业的发展战略一味追求做大,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企业自身状况和竞争对手情况缺乏全面深入的分析。明年中央企业特别是优势企业都要进一步开展“对标”工作,查找发展差距,确定追赶目标,在此基础上,结合本行业的发展状况,围绕发展主业,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要把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近期规划结合起来,要编制10-15年的远景发展战略,更要根据形势变化搞好3-5年滚动发展规划的编制,并进行适时调整。年度发展计划的制定要与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结合起来,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投资管理。重大投资决策失误往往会给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中央企业都要把加强投资管理摆到突出位置。今后国资委对企业重大投融资活动主要从投融资方向和投融资规模两个方面进行监管,同时建立重大投融资项目的后评估制度。分析今年中央企业的投资构成,总的看风险控制得比较好,在目前投资大量增加的汽车、冶金、电解铝等几个行业,中央企业投资的自有资金比重分别占到75%、72%和70%。但也有一些行业中的中央企业年投资额相当甚至超过年销售额,投资额中自有资金比重过低,有的不到20%,按此测算,两三年后有些企业的负债率将超过90%。还有一些中央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盲目进入期货、股票、房地产等高风险领域和行业。中央企业都要加强投资风险控制,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建立重大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把投资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在投资时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科学安排投资节奏,调整投资资金构成,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努力缩短周期,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三是加强财务资金管理。目前我国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反映在价格竞争,价格竞争的背后是成本竞争,同等质量谁的成本低,谁就能在竞争中取得最后胜利。明年各种原材料、煤、电等价格都可能上涨,更要严格控制成本。中央企业都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变成本费用和管理费用连续数年增长较快的状况。要切实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尽快做到对子企业的财务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目前中央企业都在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从已经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企业的情况看,资产损失数额比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随意对外提供担保,不注重或有负债的管理。中央企业在抓紧进行清产核资的同时,要认真分析资产损失的原因,建立健全对外担保等风险经营监控制度。
四是加强技术管理。要围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制定企业技术赶超的规划。与此相适应,要进行资金、物资和人员的配备和整合,尽快掌握本行业的核心技术,提高创新能力,掌握和拥有更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专利和新产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引进了不少大型成套装备,但自主研制开发大型成套装备的能力提高不快,在这方面中央企业应该有更大的作为。要努力发挥产学研相结合的优势,加大与世界著名跨国公司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国际先进的研发中心和科技人才,形成我们自己的科技创新优势。
五是加强对境外机构的管理。目前中央企业驻外机构和境外企业达2278家,境外工作人员12.1万人,涉及投资额36.2亿美元。随着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央企业驻外机构和境外企业将会越来越多。加强对这些机构和企业的管理,是中央企业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要积极探索有效措施,既要使驻外机构和企业放手开展活动,又能对驻外机构和人员进行有效调控和监管。
(四)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的新途径新方式。
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和探索的方向,具体说就是,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并适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改进发挥作用的方式,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并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者的机制相结合;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2004年我们要在这三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抓好试点,力争有所突破。
(2003年12月15日)
国资委网站 200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