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
一 我国文化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财政分析
(一)文化体制改革严重滞后,缺乏机制创新和观念上的转变
1.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分散,条块分割与职能交叉并存
行业管理和机构设置与文化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目前,在政府部门机构设置中,从大文化的概念观察,教科文方面有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文物局、体育总局等;从文体广范畴来讲,原文化部先后独立出广电总局(附属电影局)、新闻出版署以及部管国家文物局,并在几次机构改革中分分合合,多有反复。党的系统也设有涉及文化方面实质性工作的机构,此外还有中国文联和中国作协。从严格意义上讲,文化部实际上承担的是狭义的、局部的文化管理(小文化)职能。这种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有管理细化、责权分明的优点和合理性,但在实际运行中却存在很多难以逾越和化解的问题,如文化管理职能分散、政出多门、各行其是,为维护各自部门利益互相扯皮、相互掣肘等。同时,这种机构设置影响到文化政策和发展战略的全局思考与规划,实施不畅通、不协调,不能在大文化的范围内形成合力,保障文化事业的整体发展。从投入的角度分析,机构设置的分散,影响到财政对教科文、文体广投入的关联比照和边际效益:一方面投入分散,苦乐不均;一方面投入重复,缺乏效益,不能做到合理配比、资源互补。体现在财政预算科目上,不能准确、全面地反映整个教科文与文体广的支出状况,国家对大文化的投入难以统计、测算和评价。之所以把机构设置、职能整合问题作为首要问题提出,是因为这是行政管理的基本条件,而且相关部门和地方都有这方面的反映,认为已无法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及切实加强文化建设、道德建设,提高国民素质,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应在文化体制改革中适时予以调整。
2.观念陈旧落后,缺乏机制创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部门如何切实转变观念,进行机制创新和职能定位,理顺政府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关系,相关部委一直在探索和努力,但没有突破性的进展。首先,存在着管办不分、政事不分、政企不分,越位、错位、缺位并存的状况。反映到预算安排上,具体的活动性项目经费多,而对关系到事业发展全局性、延续性的投入少。项目安排多是即时性、一次性和程式化,某些活动的举办,只讲投入,不讲经济效益甚至社会效益,例行公事,周而复始。在全社会文化指导及公共文化体系构建方面,缺乏全国的、涉及基层文化、东西部文化协调均衡发展的宏观调控,没有在政策上、投入上起到引导和带动作用。其次,对文化事业单位的分类指导、分类改革不到位,改革力度不够。由于文化事业单位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界定不清,文化单位“大而全”、“小而全”,仍然依靠财政拨款,经费用于养人,没有生存压力,不考虑面向市场。同时该供给和保障的经费不足,该推向市场的没有政策和体制界定,实现经费自给和利益激励机制,造成资金投入上的缺位和越位,双向制约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文化工作没有真正引起各部门、各级政府的重视
党的三代领导人都非常重视文化工作,毛主席在1949年就预言:随着经济建设高潮的出现,将会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邓小平同志的提法是“两个文明一起抓”,将文化建设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江总书记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要求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可是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论述和要求并没有得到很好的理解和贯彻,没有把文化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上。文化工作在部门和各级政府工作中受轻视,被旁置,或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在实处。在部门工作中,说到文化总要与国防、农业、社保及科教相比,国防和农业是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而文化似乎可有可无,或者可以缓办。在各级政府工作中,文化工作没有切实地放在议事日程上,很多地方领导干部至今没有认识到文化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认识到文化对提高全民素质、人的素质的重要性,没有认识到文化产业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些认识上的偏差和不足,表现为经费安排不到位,对文化的转移支付被挪用,甚至有限的专项资金也被挪用。
不重视文化工作的后果是:直接影响了对文化的投入和经费保障,影响了文化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影响了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人民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影响了社会稳定,失去了基层文化阵地。还有些隐患是未来的,将来甚至现在正在显现,比如封建迷信泛起,比如道德、伦理、精神上的倒退和颓废,终将影响到政权建设、经济发展和对外交流。文化的作用是隐性的、柔性的和长期的,但决不容忽视和轻视,一旦出了问题,就要花几倍的成本来挽回,甚至无法挽回。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关头,要把三代领导人、把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落在实处,真正重视起来,不能再停留在口头上。认识是行动的前提和动力,没有深刻的、高度的认识,就不会有前瞻性的思考和研究、积极切实的工作,就没有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所以认识问题是个首要问题,必须引起反思,及时修正和提高。
(三)文化投入不足和结构性失调,“缺位”、“越位”严重
多年来,国家财政一直关注、支持文化的改革和发展,对文化的投入有了明显的增长。2002年,中央本级文化事业费年初预算比上年增长46.2%,文物事业费增长了523%。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电“西新工程”、文物普查和征集等经费的安排,有力地支持了各项事业的发展。而分析起来,尽管增幅很大,但由于基数低,绝对数额并不高。如文物事业费增长5倍,绝对额不过亿元。同时,虽然财政文化支出呈逐年递增之势,但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却逐步下降。1998年各级财政宣传文化经费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08%,而2002年则降低为0.85%,地方财政连续下降了0.31个百分点。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切实解决目前宣传文化事业投入总量偏少、比例偏低的问题,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投入,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但此项政策一直未得到落实,大部分地方达不到中央要求。1998-2002年财政宣传文化事业费投入情况可参见下表。
财政补助宣传文化单位基本支出只是低水平的保障,事业发展缺乏财力支持;没有形成新的多渠道投入政策,或政策不完善,缺乏社会投入的激励机制;投入结构不合理,缺位和越位并存。由于机构设置等原因,从文化、文物、广电、出版及至文联、作协等方面考察,投入分散,又交叉重复。同时,国家计委文化建设投资,中宣部掌握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及其他行业部门文化类投入没有形成合力,也是既分散又重复,造成浪费,不便于统计,不能反映国家主体对大文化范畴的整体投入情况。
(四)文化产业发展缓慢
建国以来由于一直实行计划经济,市场观念薄弱,对文化产业认识不足,认为文化不能盈利赚钱,不能形成产业。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指导和重视不够,文化产业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具体表现是国有文化企业少,没有集团化的改制和整合,缺乏竞争优势。同时,由于文化在意识形态上的特殊性,过份强调社会效益,行政干预过多,企业不能及时松绑,负有太多政治的、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国有文化企业亦官亦商,缺乏激励创新机制,还有计划经济时的特殊政策,不仅影响自身的活力,也影响社会公平竞争。市场准入不够,比如出版发行行业的限制政策,使民营企业感到不在一个起跑线上,多观望等待,不敢冒险投入。民营企业表面很多,但分布零散,没有政策性指导,恶性竞争,互相低价倾轧,低俗文化产品盛行。国有院团改革步履维艰,级别、职称评定等执行旧的人事制度,没有社保支撑,人员进出不畅,没有实质性的改革,无法参与竞争。法制不健全,政策不配套,文化产业存在不法生产经营和短期行为,如非法盗版严重,网吧经营不规范等。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就演出市场而论,群众想看的演出没有,而“文件戏”、节庆式的演出没人愿花钱看。没有规模化的文化产业集团,缺少民族性的文化产品、品牌产品。影视业虽然相对比较活跃,近年来出现了一些效益很好的影视公司,但由于没有形成规模,融资能力差,缺少资金来源和后发动力,无法进行大投资、大收益的影视产品生产,形成一定的市场空白。比如卡通片,由于制作成本高,我们的国企、民企都拍不起,不敢问津,眼睁睁让日本、美国的影视产品大量涌入,这不仅是经济的损失,还将影响到下一代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据有关部门估算,我国文化市场存在3000亿至4000亿元的结构性缺口或空间。这也是坐失税收和财源,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增长。
二 财政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的几个切入点
1.加大对文化的投入力度,确保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2.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方式
3.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4.加强改革过程中的财务和资产管理
中国网 200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