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工作得到切实加强

早在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制定了《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建立了大额现金登记备案制度和报告制度以及提取大额现金预约制度。此后,我国还建立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和账户管理等制度。应当承认上述制度对洗钱活动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尚未要求金融机构建立相应的反洗钱组织机构,也未制定可疑交易的识别标准以及相应的报告程序,大额现金交易方面也没有建立集中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机制。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3月1日起实施《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便上述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除此以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为规范对假币的收缴、鉴定行为,保护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并决定从2003年7月1日开始施行。

2003年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成立以后,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我国银行监管力量明显得到充实改善。第一,6月24日,银监会发出通知,对我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表外项目和表外业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在强化表内业务风险监管的同时,严格防范表外业务风险,完善风险内控机制,力图实现商业银行整体经营风险的下降。第二,2003年6月26日,银监会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制定、发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3号令,颁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行为给予了明确的界定,从而为过去一年多来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的争议做了小结。第三,银监会从9月15日起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现场检查全面铺开。检查的内容涵盖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在进一步降低不良贷款的基础上,促进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全面加强经营管理。银监会为此举办了现场检查培训班,对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第四,由于蓝田、银广夏、上海周正毅关联企业、深圳彭海怀兄弟关联企业等企业集团或家族关联企业贷款问题的相继出现,说明商业银行对这些集团客户授信存在较大风险。为此,10月23日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切实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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