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改革中求发展

2004年,股市开始走出熊市的阴影,价值投资深入人心。2004年1月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总结了10多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经验,充分肯定了我国资本市场取得的巨大成就,全面阐述了资本市场在推进国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明确了资本市场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任务,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做出了全面规划。《意见》出台,为2004年的资本市场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定下了总基调。

我们认为,在2004年,快速增长的宏观经济将为股市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持,各项市场改革和制度建设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证券法律体系将不断完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将得到逐步解决。另外,股票市场的双向扩容将有突破性进展,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一批大型国有企业将陆续进入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主要体现在:(1)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将获得突破。深交所有望开设中小企业板,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并在此基础上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 (2)《公司法》、《证券法》的修订将在2004年完成。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将为市场创新和长远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和法律保障。(3)机构投资者队伍将继续扩大,合规资金入市渠道增加。证券投资基金业将会迎来更大的发展,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纵深开展,将吸引更多的资金入市。另外,企业年金、社保基金、补充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的入市渠道也将有望在2004年得到扩展。 (4)全流通改革有望进行改革尝试,一些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将成为全流通的改革试点。 (5)证券中介机构的改革将进一步深化,证券公司内部控制以及业务创新等方面将有新举措。(6)首个《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白皮书》有望在年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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