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
(一)中国东部地区的城市化应以大城市群发展为主
大城市群一般具有下列共同点:(1)处于门户位置;(2)具有枢纽功能;(3)密集的网络结构;(4)较为发达的第三产业。其主要优点在于可以在一个大的区域范围内对所在各个城市进行合理规划和建设,避免大城市内人口和工业等活动过于集中,使有关城市各展其长,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组成一个有机综合体。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发展迅速,并初步形成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唐、胶东半岛、辽宁中部五大城市群的雏形。但是,还很不完善,城市粗放分散,产业结构趋同等,严重阻碍了城市群功能的发挥。如在珠江三角洲,新崛起的一座座几万、十几万人口的小城市星罗棋布,但在这城乡一体化的繁荣景象后面,城市粗放化的弊病也很明显:城市与城市间呈一种分散、均衡、无重点的状况,从功能布局到功能设置看不出任何有机联系;城市内部构架杂乱无章,不少城市的企业、机关、酒店、学校乃至稻田,全都混在一块,形成“城中有乡、乡中有城”的现象。以人口和经济集中为前提的,代表城市主导功能的高层次第三产业如金融、信息、贸易、教育、保险、房地产等,在许多城市发育不全。各城市间的产业结构有惊人的趋同性,各市县之间、各企业之间争能源、争材料、争资金、争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
再比如小城镇建设最高成效的苏锡常地区,建制镇的建成区面积平均已达到1.53平方公里,但平均每个建制镇的常住人口仅为6384人,建制镇的人口密度仅为每平方公里4169人,还不到国家标准的一半。从城市规模理论看,一般在20万人至25万人以上,城市才能发挥较好的规模效益。因此,东部地区不宜再走以分散的小城镇建设为主的城市化道路,而应走以大城市为主导的集约型城市化道路。要使以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群体之间相互分工、紧密关联,群体内每一个城市的发展都是整个城市群体发展的组成部分。即使是处在这些城市群体内部的小城镇,也是作为城市单元参加城市群体内部的职能分工的,它们往往作为大城市的一个功能区或一个部分而存在,由发达的交通及通讯设施联系起来。
今后要将重点放在完善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城镇网络和区域快速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网络,引导大城市的传统产业向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促进大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推动小城镇集约发展并发展为中等城市,从而形成众多规模不同、相互联系紧密的、功能互补的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市群体。从未来趋势看,我国将逐步形成与国际经济接轨的三大城市群,即以香港、广州为中心的华南大城市群,以上海为主的沪宁杭大城市群和以北京为主的天津、大连、青岛三角连结的环渤海大城市群。西太平洋国家经济的稳定增长、国家经济环境对我国发展所带来的机遇以及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都将为三大城市群的形成创造有利条件,它们的兴起和发展将成为中国经济发达、高度城市化的重要标志。
(二)中国中部地区的城市化应走以中间突破为主的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道路
中部地区正从城市化的初级阶段转向成长阶段,城镇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空间分布也较为合理,但大多数省区的城镇体系还不够完善,或首位度偏高,缺乏承上启下的次经济中心城市,或中心城市在区域经济格局中的地位不突出。
这一地区的城市化要走以中间突破为主的大中小城市发展并举道路。
重点发展县城城镇和标准镇。尤其是县城的扩展,这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层次,一方面可以接纳来自大中城市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工业扩散,并有效地迎接各方面的辐射。另一方面也可以延伸到农村广大腹地。县城是农村城市化最有发展潜力的区位。从历史上看,我国县城具有悠久的历史,多数具有相当长的建制史,中部地区许多县城的人口规模已超过国外的小城市,其基础设施也具备了一定规模,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和可行性。
一是可以突破城市建设所需的资金。县城市政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可以少花钱。另外在投资渠道方面,可以变现行的国家、企业和地方政府三位一体的投资渠道为国家、企业、地方政府和农民四位一体的投资渠道。
二是可以突破安排就业所需要的资金限制。让一部分工业和服务业的乡村企业和个私大户集中到县城。
三是可以突破所需交通和通讯条件限制。交通和通讯是城市化的重要条件,我国县城作为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经过50多年的发展,许多已有较好的交通和通讯设施。
四是可以解决农业劳动力进城的适应性问题。近期宜多发展县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要求较低,而乡镇企业的农民工有一段工作经验,这种迁移适应性问题较易解决。
要加快大中心城市的发展,增加城市经济实力,充分发挥城市功能。重点改造和发展武汉、郑州、长沙、太原、南昌、合肥等现有大区级中心城市和省级中心城市,逐步形成区域经济中心城市,以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再次,发展省辖地区中心城市,加强省内二级中心城市的发展,使之同省级中心城市相互补充,发挥城市群体的区域核心作用。围绕能源基地的建设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外开放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新建或扩建一批城市,重点发展铁路干线沿线和长江中上游沿岸及其他大江、大河沿岸地区的一批地方中心城市。
(三)中国西部地区的城市化应走重点抓好区域中心城市的道路
西部地区大多数省区还处在城市化的初级阶段,城市的首位度普遍偏高,城市产业结构单一,“基地化”作用突出而综合经济中心职能较弱,城镇体系的发育程度较低。
这一地区的城市化应走重点突破的道路,采取集中开发、集中投资的方法,重点建设若干基础好、交通条件便利的区域中心城市,使之逐步发展成为具备一定辐射力的增长极,有步骤地发展和新建一批工矿、工贸新城市。与此同时,要注意充实和提高重庆、成都、贵阳、昆明、南宁、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等现有的大城市,注意发挥其极化、扩散效应,使之成为西部地区开发建设的重要“据点”和促进城市化发展的重要依托。
西部地区发展小城镇要充分吸取东部地区由于乡镇企业发展的分散化而造成的小城镇发展的粗放式和成本高的教训。鉴于分散的农村工业化的种种弊端,应着力以较集中的方式发展农村工业。要兴办工业园区,对起点较高,在不长时间内能发挥骨干作用的企业,优先引入区内。同时,促进农村工业企业的外向化、国际化经营,上档次、上台阶。在此基础上,重点建设一批实行新体制的县城和小城镇。工业园区开发与小城镇建设同步进行。要通过加快小城镇建设,引导乡镇企业集中布局。为有力推动乡镇企业的集中化,当前可在西部地区率先进行小城镇户籍制度的改革。全面放开小城镇户口,允许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自由迁往小城镇地区,发展工业和第三产业,从而实现小城镇和农村户口的并轨。这样,既可以推动西部地区小城镇的发展,又可以减轻农村贫困地区的人口和就业压力。 (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
中国网 2005年3月18日